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
很多网民都喜欢在网络平台
分享故事、发表言论
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沁县田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刷到他人发布关于“广东梅州高速路塌方事故”的相关视频后,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便截取两张图片保存在自己的手机中,混合其手机储存的2011年6月15日的“杭新景高速塌方”现场图,编造成“梅大高速塌方灾害”现场图的谣言信息发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定昌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田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田某某对其散布虚假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田某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面对网络热点事件,广大群众应提升对网络谣言的鉴别力,营造全社会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良好氛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贪图流量,恶意歪曲事实,发布不实、不当言论。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者,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纵容。
来源:平安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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