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北一死囚被枪决,9年后莫名“复活”,牵出离奇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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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大媒体、网络上都在疯狂地转载、刊登着一则消息。

原来,在200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判一名叫“唐建敏”案犯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抢劫。这年6月,“唐建敏”被执行枪决,可是奇怪的是,仅仅一个月后,唐建敏竟然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了。



家人和当地村民早已经知道“唐建敏”已被判处死刑,看到他一个大活人安然无恙地回来,都被吓了一跳,甚至连村支书都感到这事有些匪夷所思。

后来,经过多方调查和询问,人们才渐渐明白一些这件事的真相。但其中还有些细节至今仍不清楚。另外,本案还牵涉另外一人,这人却一直在叫冤。

整件事显得离奇荒诞,而又发人深思。

2002年7月的一天,村民唐殿忠正在屋里纳凉,他神态消沉,面色悲凉,半天不说一句话。显然,他的心情很不好。

这时,忽然有村民跑进他家,气喘吁吁地说:“唐建敏回来了!”听完唐殿忠一下愣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唐建敏是他的小儿子,一个月前在湖北宜昌已经被执行枪决。

湖北省宜昌中级人民法院来函告知唐殿忠,他儿子唐建敏因故意杀人、抢劫伤人,被判处死刑。得知这个消息后,唐殿忠内心十分悲伤。儿子唐建敏与他的关系虽然不太融洽,但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判处如此极刑哪有父亲不心疼的。

只可惜唐建敏常年在外打工赚钱,不常和家里联系,唐殿忠甚至都不知道儿子这些年究竟在哪里工作生活。

听说儿子唐建敏回来,唐殿忠欣喜之余却又大惑不解。会不会是村民看走眼了?想到此,唐殿忠赶紧出门去村口看看。这一看,发现果然是唐建敏,还带着妻子、孩子一起回家。



看到儿子安然无恙,唐殿忠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与父子之间几十年的芥蒂立即烟消云散。可是,等冷静下来一琢磨,感到还是有些不对劲。于是唐殿忠就将之前发生的事说给唐建敏听。

谁知,唐建敏听了后,也是云里雾里。他这些年一直在北京打工,妻子孩子都在身边,为了养家糊口,天天起早贪黑。怎么会出现在湖北?而且也从来没有警察找过他。这下,一家人都懵了,可法院的告知函还在家呢,也不可能是假的啊。

很快,唐建敏“复活”的消息传到村支书李明占那里。“唐建敏”在外地被判死刑的事他是知道的,因为正是李明占将法院的通知转交给唐殿忠的。李明占听说后也觉得这件事十分离奇,他干了几十年的村官,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法院怎么可能出现这种可怕的错误呢?难道连犯人的身份都没弄明白就枪毙?

然而,这件事却未结束,因为后面还牵扯出更多的事件,愈发让人感到不可理解。

唐建敏这事就这么拖着,大家谁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村支书曾让唐建敏去公安系统查一下原因,可唐建敏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也没去。

时间飞快,转眼就到了2008年。这年8月的一天,唐殿忠家中来了一位神秘人物。这人是一名律师,从北京来。此行是为了调查清楚一个叫张文华的人与唐家是否有关系。唐殿忠如实说,张文华是他的外甥,是唐建敏的表弟。

在知晓这层关系后,那位律师直接了当地告诉唐殿忠,当年在湖北宜昌被枪毙的是张文华,但用的姓名确是“唐建敏”。唐殿忠也很吃惊,那是他姐姐的孩子。他姐姐没和唐殿忠他们一起住在当地,而是远在湖北襄阳。

最近这些年,他和姐姐联系不多,不怎么来往。为何姐姐的儿子用起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唐殿忠也不太清楚。后来,他将张文华的事告诉了儿子唐建敏。在回忆了片刻之后,唐建敏一拍大腿,终于想起一件事来。

在数年前,张文华忽然悄悄来找表哥唐建敏,说是要借用一下他的身份证,几天后就还回来。看着表弟着急的神情,唐建敏想,不就是借个身份证用一下嘛,何至于如此着急。于是也没多想,就借给了张文华。



果然,没过两天,张文华就将身份证归还回来。至于后来张文华又在外面做了些什么,唐建敏也是一概不清楚。

可是,唐建敏更不会知道的是,张文华利用他的身份证,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上面的姓名却用的是“唐建敏”。这位冒牌唐建敏,窜到湖北宜昌多次抢劫市民财物,并导致两人重伤。最后,被当地警方抓捕。

实际上,就在“唐建敏”被枪毙3年后,当地公安部门才查清他的真实身份。只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当地公安对此保持沉默。

然而,事情还没完。这位从北京来的律师,也是受人之托。因为“唐建敏”除了抢劫,还背负有更大、更可怕的刑事案件。被判死刑,绝对不冤。

张文华在湖北宜昌市抢劫、致人重伤,虽然是重罪,但真实导致判他死刑的则是另一桩人命案。

1997年7月,湖北襄阳发生一起命案。当地一座加油站旁边的花池内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警方调查,死者系当地某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的职工。

据知情人透露,张文华曾大胆地说,人是他们杀的。死者与张文华是朋友,被杀是由于嫖娼产生的矛盾激化所致。

根据警方的认定,1997年7月24日晚上,张文华与被害人因为嫖娼产生矛盾,张文华怀恨在心,想杀人泄愤。



第二天上午,张文华便约好友徐浩商议如何杀死被害者。当天晚上,二人将被害人骗进张文华的家中喝酒。张、徐二人先用诡计将被害人困住,然后由张文华将受害人杀害。

张文华犯案后,一直处于在逃状态。在此期间,警方还收到两封张文华的举报信。在这两封信中,张文华将犯罪的主要责任推卸给另一人,此人名叫徐浩。他在信中只承认自己是从犯,还说自己良心受到谴责,想要自杀。

而实际上,张文华根本没有要自杀的念头。他利用假身份证逃窜到宜昌,继续作恶,直至被抓。而徐浩,则很快被警方逮捕。

这案子看上去也应该结了,但是,徐浩被抓后却始终否认自己杀人。而且,确实也没有证据证明徐浩参与了此案。1998年12月,襄樊市检察院曾经对徐浩撤诉,法院当时也同意撤诉。

可是,4个月后,在没有发现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徐浩再次被捕,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然而这次徐浩的判刑,却牵出一件更为荒唐的案中案。

徐浩,襄樊市某小学音乐老师,与张文华是曾经的中学同学。张文华平时也做些小生意。他曾多次提出将自己的商品让徐浩拿到学校去代卖,均被徐浩婉拒。

张文华出逃后,连续两次写信举报徐浩是主犯。很快,徐浩被捕,被判死缓。在狱中,徐浩始终否认自己杀过人。法院里的不少工作人员也认为徐浩的案子缺少证据,但是却也无能为力。

那段时间,徐浩情绪十分低落消沉,他不与狱警、管教人员说话。他认为自己无罪,犯不着申请减刑。后来,还是监狱方同情徐浩,帮他办理减刑申请。可徐浩在拿到减刑书后,竟一把将其撕毁,令旁人很有些不解。



徐浩的家人也根本不相信他会杀人。徐浩有自己的工作,收入较为稳定,而且那时他还正在与一位姑娘谈着恋爱,又与被害人无冤无仇,为何要做这种蠢事呢。

徐浩的家人还提出过不少疑点。例如,在那天晚上,张文华的父亲并未看到有人杀人,他们几个小伙子喝完酒就各自回家了。他甚至还记得受害人骑的摩托车的颜色。这点与警方的认定有非常大的出入。

张文华的家里只发现过一滴血迹,因为条件的限制,未做DNA鉴定。除了一把刀鞘,未发现其他作案凶器和证据,铁锤、血衣等都未发现。刀鞘上也没有发现徐浩的指纹。

尸检结果显示,受害人并非在喝酒时被杀,而是在其后两小时左右身亡。受害人到底因何而死,始终不是很清楚。

最为奇怪的是目击证人认得出张文华,却不认得徐浩。最后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这位证人才不得不签字。

以上这些疑点都被置之不理,就将徐浩判为死缓,这让徐浩的家人非常不理解。于是,徐浩父母便开始了上访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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