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溺毙鱼塘,警察调查无果,保险公司:他老婆曾给他买3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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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3日,在广州花都区某村道路旁的一个小鱼塘里,路人惊讶地发现了一具身着黑衣溺水身亡的男性尸体,而水塘旁边的草丛里,则停放着一辆女式踏板摩托。接警以后,警方火速赶来,拉起了警戒线,并组织人手打捞尸体。

鱼塘发现男尸的消息,对于村里的一户曾姓人家而言,犹如晴天霹雳。他们家的一个男丁早已经失踪多日,苦寻无果的家人内心忐忑不安,一边朝鱼塘赶来,一边祈求死者另有其人。

“真是我弟弟!”在警方的带领下,曾概时进入警戒线,一眼就认出了死者的面庞,顿时浑身一颤,不禁喊了出来。



一、谁杀了我弟弟?

原来,死者名叫曾剑时,是案犯现场情绪几近失控的曾概时的亲弟弟。在得到消息赶来案发现场的之前,曾家上下已经为了找寻失踪的弟弟,几乎跑遍了每一个他可能去过的地方,万万没有想到,弟弟竟然会被发现溺毙于水塘之中。



“应该是喝多了冲下去的吧?”

“胡说,那摩托车怎么不在水里?”

“这我也搞不懂了。”

围观人群议论纷纷,都在猜测着曾剑时的死因。

根据曾概时的叙述,弟弟曾剑时是高中学历,当年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回村在治安队当了一个保安。虽然工资不高,但也算衣食温饱。成为一具浮尸时,年仅33岁。对于村民议论的“曾剑时酒后骑车冲入鱼塘溺水身亡”,他认为弟弟平日没有酗酒的爱好,骑行经验也算丰富,不可能是这样死亡的,被人谋财害命的可能性更大。

可是,随着曾剑时被打捞上岸,法医现场做了一番检查,发现曾剑时口鼻之内有藻类和鱼塘的泥污,可以初步推断,在落水之前并未死亡,还有呼吸。钱包、钥匙串、驾照、身份证、香烟盒等等随身物品,从衣兜裤兜里被翻找出来,湿漉漉地摆在岸边的草地上。这更加使人迷惑,死者随身财物都完好,摩托车也倒在一旁,“谋财害命”之说似乎不攻自破了。



虽然大部分村民都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场意外的悲剧,但是曾家人却并不认同。曾概时回忆,自己和弟弟从小就会游泳,弟弟更是可以在水中潜行数十米,徒手抓获大鱼。虽然身高只有一米五多,但是站在鱼塘最深处,也足以露出脑袋。曾概时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水性极好的弟弟会在一个小池塘里阴沟翻船。

几天后,警方向曾家人通报了法医的验尸结果,检测出曾剑时的体内有三唑仑的成分!众所周知,三唑仑是一种强效镇静药物,服用后人很快就会打瞌睡,可酌量作为安眠药帮助患者治疗失眠症状。自己从来没听说过弟弟睡眠不好需要吃安眠药的,既然要骑摩托出行,又为什么要吃安眠药呢?



不但警方开始怀疑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凶杀案,就连村民也不再相信这是一起单纯的意外事件了。他们不约而同地设想了这样一种可能:曾剑时被人欺骗服用了安眠药物以后,又被人推下鱼塘,最终因为窒息导致死亡。死者财物无损,说明不是求财,那么极有可能是仇杀!

警方很快梳理清楚了曾剑时的社会关系,走访了他生前全部的亲友和同事,但这些人似乎都很难和死者谈得上有什么“深仇大恨”。根据走访的结果显示,曾剑时为人大方爽快,吃饭时常常抢着付钱,人际关系相当不错。本身这个村子的人,基本都是沾亲带故的,曾剑时又是这样一种性情的人,并没有和人结仇,即便是有什么争执,也绝无可能发展到要将曾剑时置于死地的程度。

自弟弟曾剑时遇害后,曾家上下陷入悲痛无法自拔,弟媳妇更是整天怀抱着只有四五个月大的儿子以泪洗面。

“到底是谁杀了我弟弟?”曾概时不止一次在梦里惊醒,发现自己紧紧攥着拳头,汗水打湿了枕头。虽然曾概时几乎每天都上派出所追问案情进展,但是也只能从警方那儿得到宽慰,表示将会尽一切努力早日将真凶绳之以法。



二、保险公司的神助攻

实际上,警方此时也对案件的侦破感到一筹莫展。他们虽然高度怀疑曾剑时是被人谋杀的,但是却根本找不出来,谁有这样的动机去杀害曾剑时。

就在这个时候,某保险公司的业务负责人找上了当地警方。原来,自曾剑时被发现殒命鱼塘以后,保险公司就接到了希望可以得到理赔的电话。警方欣喜若狂,当即调取了投保的档案记录,发现死者曾剑时的死亡理赔金额竟然高达105万元!谁受益最多,谁动机最大!顺着这个思路,办案人员不约而同望向了保险理赔的最终受益人——邓秀琼,她正是死者曾剑时的妻子!

有人说,丈夫给自己人身意外投保,受益人写老婆的名字,这很合理啊,警方凭什么无端的怀疑人家老婆?

可是,保险公司给出的投保记录却显示,这些保险并非是死者曾剑时自己所买的,都是邓秀琼分别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三次为他购买的,三份保险都在生效当中,只要曾剑时意外死亡,那么妻子邓秀琼就可以得到105万元的理赔!



事发以后,弟媳妇邓秀琼整日以泪洗面,根本没说要理赔的事情,对于弟弟身上存在这样的三份保单,哥哥曾概时毫不知情,老父亲也蒙在鼓里。

警方认为,投这样的保险对于邓秀琼两口子而言,是极不寻常的。因为保险公司的投保记录显示,这三份保险每年要交的费用就高达一万多元。曾剑时不过是村里的保安,月工资只有五六百元,邓秀琼更是常年没有什么正式的工作,夫妻俩如何能够负担这样高额的保险费用呢?

更不合常理的是,村里身价财富数倍于曾剑时的人,都鲜有给自己投保一百万的,邓秀琼又是怎么敢这样做的呢?从经济的角度看,邓秀琼的为丈夫的投保金额过于不合理,每年光有支出没有收益,她这么干动机是什么?

要么邓秀琼非常担心丈夫可能因为保安工作而死于意外,出于这种忧虑而购买了重险;要么就是邓秀琼有把握,能够最终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前者也显得不合理,村保安并不是什么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高风险工作,邓秀琼大可不必有这种忧虑;后者的实现则必须要满足一个关键的前提条件——曾剑时在保险期内死于人身意外。

至此,怀疑的目光聚焦到了曾剑时的妻子、高额投保者邓秀琼的身上。



三、“杀夫骗保”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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