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打电话催促王某以后,王某欠我的豆渣款的尾款已经给清了,我也不用来回大老远地往法院跑了,太感谢了!”刘某在电话里兴奋地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激之情。
01
案情回顾
刘某在2018年向王某供应豆渣饲料,但王某收到饲料后却未结清货款,一直欠付两万余元货款迟迟不予支付,刘某多年催要未果,遂向永宁法院李俊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所欠豆渣饲料款两万余元。
02
调解过程
李俊法庭在审查立案材料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且刘某住所地距离法庭较远,一旦启动诉讼程序会增加刘某的诉讼成本,于是,承办法官想要通过电话联系王某,督促王某尽快履行付款责任,但王某在电话中却表示使用刘某提供的豆渣饲料喂养牛后,牛纷纷生病,认为刘某提供的豆渣饲料有质量问题,但是他也没有确切证据,无法起诉刘某,所以才一直拖着未付货款。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引导王某遇到事情应该积极协商,共同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同时,劝解刘某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双方各退一步,和气生财。最终,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劝导,王某表示自己欠付货款的行为确实不妥,当即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了刘某。至此,一桩小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永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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