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要勉强”:韦小宝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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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庸小说男主角里面,韦小宝的出身是最黑色幽默的。




韦小宝的母亲是一位徐娘半老、风韵不存的妓女。其实,妓女一般不生育,韦小宝是他母亲避孕失败的产物。
韦小宝成长于扬州著名窑子丽春院,这特殊的成长经历决定了他与金庸小说中的侠客绝不相同。
妓院是最市井的地方。迎来送往,世态炎凉。这是一个充满了赤裸裸的交易和最直接的丛林法则的地方,也是一个填塞着阿谀、逢迎、谄媚和谎言的地方。
韦小宝作为一个拖油瓶,与妓院的环境本有点不相称。他给妓女买买胭脂首饰顺便揩点油,在厨房偷点下酒菜点心被鸨母揪着耳朵骂,就这样磕磕碰碰地成长着。
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会长成什么样子呢?世俗、油滑是免不了的。所以,当韦小宝第一次出场时,我们全没在意,以为这只是小说中无关紧要的小配角:
蓦地里大堂旁钻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大声骂道:“你敢打我妈!你这死乌龟、烂王八,你出门便给天打雷劈,你手背手掌上马上便生烂疔疮,烂穿你手,烂穿舌头,脓血吞下肚去,烂断你肚肠。”
……那孩子甚是滑溜,一矮身,便从那盐枭胯下钻了过去,伸手抓出,正好抓住他的阴囊,使劲猛捏,只痛得那大汉哇哇怪叫。那孩子却已逃了开去。
毕竟,无论是颜值还是武功,人品还是能力,如果是在金庸的其他小说里面,韦小宝都肯定是个反派谐星或者花脸炮灰,插个科打个诨任务就完成了,不可能活得过一章。
但是这次是个例外。记得当时我第一次看《鹿鼎记》的时候,看到韦小宝出场以后浑没在意,还在等着“真正的主角”出场,直到他进了京,入了宫,认识了康熙,入了乾坤局,我才不情愿地接受——原来这个小流氓,就是这部小说的正主儿。
2、
相信不少第一次读《鹿鼎记》的读者,都经历了和我相似的心理历程。
甚至有相当一部分读者,会因此不喜欢《鹿鼎记》这部小说。
理由很正当:《鹿鼎记》是武侠小说,何谓“侠”?好公义,忘私利,匡正而锄邪,生死而肉骨,道之所存,不顾其身,虽万千人吾往矣。
总之,侠客心中有天下,有道义,有信念,有底线。
而这任何一点,韦小宝都没有啊。
“侠义”精神是没有了,那么金庸武侠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爱情故事呢?这样一个人物,他的爱情故事能打动我们吗?
有怎样的际遇,决定于你是怎样的人,见过什么,相信些什么。而韦小宝的所有世界观,都是从丽春院这个非典型样本建立的,这注定是一种不走寻常路的世界观。
他的理想是什么?丽春院是扬州知名的大妓院,可是韦小宝在其中,是作为一个“多余人”存在的,他心中怎会没有不甘和艳羡?所以他的理想很简单,衣锦还乡,回扬州开上若干家妓院,以丽春院、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为名,让以往瞧不起他的人开开眼。
他的审美观是怎样的?书中有一段写得绝妙。溜须拍马之徒、时任扬州知府的吴之荣想要摸这位钦差大人的踝拐,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的消遣,供其游赏,可惜都是些文人情趣的玩意,韦小宝看着意趣天然的芍药圃,以为是寺庙施粥搭的凉棚,听着昆曲名角唱戏,只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远没有“十八摸”好听。
他的爱情观如何,我们也可以想见了。关于男女关系,生长于妓院的他,只见过交易和逢场作戏。而且,嫖客与妓女之间,虽然无情,却开门见山,直达男女关系最后的那一步。这便是韦小宝所受过的“爱情”启蒙。
很明显,韦小宝与纯真和浪漫是无缘的。在他的心中,任何事物都有价格,包括爱情。
所以,他在闯荡世界的时候,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厚黑拍马之功,一边斩获功名利禄,一边收服各色美女。有将他作为主子来伺候、作为天来仰望的双儿,有误把他当成英雄来崇敬的曾柔,有和他奇葩程度不相上下的建宁公主。对待这些女子的时候,韦小宝都口若悬河,游刃有余。权、钱、人脉、运气加对朋友的义气,足以让韦小宝将她们治得服服帖帖。
但是有一次,韦小宝的口也拙了,心也热了,小聪明也不管用了。
这回,他碰到了阿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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