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毁男友容貌,竟请求割皮剜肾“以身抵债”!2003年广西毁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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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吴艳是一位漂亮、单纯的女孩。在与男友经历了堕胎、毁约、侮辱等一系列情感纠葛之后,精神崩溃的她将硫酸泼向了恋人。在2003年12月19日的宣判中,戴着手铐的吴艳作出了一个惊世骇俗之举:她不仅愿意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泪流满面地恳请法官判决准许她剜割自己的皮肤、干细胞、肾脏等肉体组织和器官,“赔偿”给既是受害者又是伤害她的男人,成为我国第一个“以身抵债”的少女。

吴艳家住湖北神农架林场。2001年5月,20岁的她刚从卫校毕业后,幸运地被老师推荐到广西北海市某医院。由于吴艳身材窈窕,面容姣好,医院安排她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一步成为白领丽人。

工作两个月后,爱情不期而至,令腼腆纯朴的吴艳措手不及。

那天,好友晓梅带着一个英俊帅气的小伙子来到吴艳的宿舍,令她眼睛一亮。小伙子自我介绍说,他叫周康,今年27岁,现供职于北海市一家单位,至今还是“钻石王老五”,“希望能成为好朋友!”身高一米七六的周康当即邀约吴艳等4个朋友到北海银滩游玩。坐在柔软的沙滩上,远望碧波荡漾的蓝色海面,吴艳沉浸在美丽的遐想中。



不久,周康过生日,并请吴艳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出于礼貌,吴艳欣然前往。席间,满面红光的周康冷不防向客人宣布:“我现在有了美丽漂亮的女朋友了!”众人目光齐刷刷聚集到吴艳身上,她的脸腾地红到耳根,客人们随后起哄喝彩,让吴艳有口难辩,非常尴尬。事后,尽管周康一再向她解释道歉,说生日宴会的情节只是一种“浪漫的插曲”。但吴艳仍气愤地将他赶走,她无法接受这种单方面暗箱操作的“强盗爱情”。

或许周康感觉到自己的追求方式不适合这位秀外慧中的神农架美女,他后来改变战术,一夜之间变得斯文起来。举手投足凸显文人风度,孜孜不倦地向吴艳表达关爱与呵护。经过一年来的苦苦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吴艳慢慢对他产生了好感。她还从侧面了解到,周康的父母都是当地有身份地位的人,家庭条件很好。如果嫁给周康,便能在这个著名的旅游城市相知相守一辈子,一定是件幸福的事。

周康似乎看出了吴艳的芳心所动,牢牢把握住“火候”,不失时机地对她说:“阿艳,我帮你租房在外面住吧,要活得现实一点。”

2002年7月上旬,周康在北海市某小区为吴艳租了一套房子,在搬进出租屋的第5天,她便经不住甜言蜜语的诱惑,半推半就地为刚刚确立恋爱关系的男友献出了“初夜权”。



吴艳自认为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女孩,一旦与男友同居,她便感到自己是“周家的人了”。她开始柔情似水地全身心地投入,回过头来对跨越的爱情过程进行“补课”,两人的缠绵让吴艳体验到刻骨铭心的幸福。

然而,正当吴艳以初恋情人和“准太太”的双重身份,憧憬着头披婚纱那一刻时,她盼来的却是一份奇特的“契约”……

同居一个多月后,吴艳开始呕吐。卫校毕业的她觉察到自己可能“有喜了”,当天,医院的化验单证实了她的猜测。她把怀孕的事告诉了男友,周康想也不想地说:“打掉!”

“可是,我舍不得打掉呀!”吴艳温情脉脉,依偎在男友怀里撒娇,她非常希望爱情结晶能顺利“问世”。

周康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他冷冷地说:“我不想这么快结婚,所以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说罢拂袖而去,吴艳感到很难过。一连几天,周康对她不理不问。



就在吴艳对男友处理怀孕一事的态度备感伤心时,周康突然又满面春风地来到出租屋,兴奋地告诉她:“我决定要这个孩子。”

吴艳的脸上立即绽开了美丽的笑容,她为男友的态度转变而异常惊喜。一连几天,周康一到出租屋,不论白天夜晚都要发生关系。很快她身心疲惫,下身剧烈疼痛。

当到医院检查时,妇科医生责怪她说:“阿艳呀,你明明知道怀孕,为啥还不节制?再这样,不仅胎儿会流产,你的身体也会受到严重摧残!”

吴艳呆呆地站在那儿,她似乎明白了男友为什么突然对她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爱”。她哭着给周康电话说:“你也太不像话了,不要这个孩子就直说,我打掉就是,干嘛用那种方式煞费苦心啊?”电话那端,周康沉默不语。

吴艳一气之下来到南宁市某医院做人流。医生在给她做检查时,说她血糖太低,身体虚弱,这时候做人流会有生命危险,建议她留住这个孩子。

“孩子,也许你命不该绝啊!”在回家的途中,吴艳轻轻抚摸着腹部,心中燃起了一种做母亲的喜悦和希望。

“我俩都达到了婚龄,我们成家吧!”吴艳将想法告诉了男友。

周康回答很简洁:“可我还不想结婚,再说,这事我也做不了主。”

一句话弄得吴艳一头雾水。她发现,男友的“激情”又“回归自然”,甚至连碰也懒得碰她。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变大,吴艳打胎也不是,保胎也不是,整天心急如焚。周康不冷不热的暧昧态度让她找不着北。



不久,一个雍容华贵的中年妇女找到吴艳,自称是周康的母亲,开门见山地对她说:“阿艳呀,你还这么年轻,结婚对事业很有影响,建议你先把孩子打掉,等几年再结婚。我儿子既然喜欢你,就一定会娶你。”

吴艳对男友动用母亲上门做“说客”很反感,她回绝道:“这是我和周康两人之间的事,不麻烦您老人家操心了!”

周母不气馁,继续和颜悦色地劝她把胎儿“做”了。连续几天,周母都慈眉善眼地上门做吴艳的思想工作。吴艳态度坚决:一定要生下孩子,以此套牢与周康的“爱情”。

解铃还需系铃人。2002年12月4日,藏头缩尾的周康终于现身了。这天,他像个孩子似的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出租屋,与女友进行一场2:1的“爱情谈判”。目标只有一个:迅速打胎。

围绕爱情的有效保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在周母的积极斡旋与协调下,一份奇特的《爱情合同》出笼了。主要条款为:

1、吴艳必须在2002年12月5日前打掉胎儿,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即便有生命危险也要把这孩子打掉;

2、作为回报,周康在吴艳打胎后,资助女友到武汉或其它大城市读大学,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

3、男方要为女方购买20年的人身保险;

4、男方今后不得抽烟喝酒,不得在外泡妞;

5、男方承诺一定娶女方为妻,并保证一辈子对女方忠贞不渝,白头偕老。男方一切听从女方的驾取,说东不得往西,说西不得往东;

6、男方若违约,天诛地灭。

这是一份涵盖了爱情、婚姻、学业、生活安排等方方面面的“合同”,也是一份掷地有声的“承诺书”,既有实质性的具体内容,又有赌咒般的立誓约束,双方在字斟句酌之后,周康和吴艳郑重地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签字画押。



第二天,吴艳履行《爱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被周康的母亲带到北海市某医院打掉了怀孕4个月的胎儿。当医生告诉她打掉的是个男孩时,虚弱的吴艳心酸地哭了起来。手捧着那张《爱情合同》,躺在病床上的吴艳有了一丝安慰。

正当她憧憬着合同带给她幸福的未来时,残酷的现实很快粉碎了一切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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