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是前些年官场流行的顺口溜。那时,买官卖官之风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此起彼伏,几十顶、上百顶乌纱帽动辄销售一空。随着反腐力度加大,吏治腐败有所收敛,但并未根本绝迹。所以,经常回顾那段历史有助于扶正祛邪,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氛围。人民网曾载《盘点卖乌纱蹲大狱的十大贪官》一文,披露了十大卖官案,可谓怵目惊心,现将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其一:王虎林“突击提干,甩卖官帽”
王虎林在担任山西省长治县县委书记期间,得知其将被提拔为长治市委常委,从1999年2月5日至4月24日,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共调整官员432人,提拔正、副科级官员278人。会计跃为法院副院长,司机当上县委办副主任。当地曾流传这样的顺口溜:“五千块钱站站队,一万块钱上上会,两万三万才到位”。
其二:李铁成“奇货可居,批发零售”
李铁成在1994年至2000年担任吉林省靖宇县县委书记期间,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44万余元。在全县范围内,李铁成受贿没有“空白点”。他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奇货可居的“商品”,通过一次次“批发”大范围调整干部,以及长时间地“零售”个别提拔干部,来获取丰厚的“回报”。
其三:林龙飞“以‘职’论价,官位卖光”
福建省周宁县原县委书记林龙飞被当地群众私下里称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把“卖官”公开化,“一些官位的价钱到了约定俗成的地步”,县长十几万、局长七八万……甚至连“本是行使监督、反腐职能的监察局、检察院的职务,也要花钱才能获得”。
其四:马德“登峰造极,购销两旺”
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集“买官卖官”于一身,其卖官受贿案涉案官员达260余名,其中,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
其五:韩桂芝“职务最高,单笔最大”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其中收马德行贿款80万元,为单笔最大。
第六:张改萍“一边卖官,一边拜佛”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到2005年张改萍任陕西省商州市长至任商州区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28人贿赂共计1106.9万元,为他们职务调整及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为了升官,有些人不惜挪借公款,甚至贷款向张改萍“进贡”。所得赃款被她用于拜佛、疏通关系、出国考察等挥霍。
第七:陈兆丰“胆大妄为,顶风作案”
陈兆丰曾担任国家级贫困县——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县委书记,收受贿赂,大肆卖官,即便是在被纪委调查期间,他还在收钱。他卖出官帽共110顶,平均每顶一万多元。
第八:周光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检方指控,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王先正等30余人的贿赂款累计达人民币410多万元、美元8万多元及价值4万多元人民币的购物卡等物品。在涉嫌向周光全行贿的30多人中,有近20名希望在职务升迁上得到周光全提携并如愿以偿。周光全落马后,一批“买官”干部被免职。
第九:徐社新“任人唯‘钱’,官帽卖遍”
收了钱就给“官帽”,作为县委书记的徐社新,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被称为“官帽售货郎”。据当地干部说,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想得到提拔实在太难。
第十:刘建国“夫唱‘妇’随,二奶当家”
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在短短六年时间就卖出七十多顶官帽,而其中最大的亮点则是,他对情妇丁小平言听计从,一个县委书记的二奶俨然成了编外“组织部长”。
“买官卖官”是腐败的极致,大量买官者充斥官场,必然会产生一批贪官、赃官、庸官、糊涂官、酒肉官,以及一大批尸位素餐者,导致官场生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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