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淮南通商农商行”)因三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4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淮南通商农商行存在三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误;未按规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时任淮南通商农商行运营部总经理周某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为3年。
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编辑 | 苏欣 责编 | 曾佳佳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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