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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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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下午15:30


实录内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红伟: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三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聚焦“三亚民营企业家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对于三亚而言,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当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标杆和转型发展示范的重要力量。三亚高度重视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今天上午,经三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决定,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三亚的民营企业家有了属于自己的节日!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

三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景进先生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荣延松先生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李雪婷女士

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兴先生

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荣延松先生介绍《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荣延松: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三亚民营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每年11月1日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从今年起开始实施,定期举办相关活动,这是我市作出的一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具体行动。下面,我就《决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作简要介绍。

一、作出《决定》的背景

今年1月,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坚定不移做企业最信任的伙伴、最可靠的港湾、最坚强的后盾,让广大企业家放心干事、放手创业、放量发展。

今年4月上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来《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的职权;《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五条第二十四款规定,确定本市永久性节庆日,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

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属于我市设立的永久性重大活动日,且意义重大,必将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此,4月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决定。今天上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作出了本《决定》。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明确,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

《决定》指出,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家对三亚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有利于进一步营造亲清与共、和谐有序的政商关系,形成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和发展壮大,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决定》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谋划,不断丰富“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内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培育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厚植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沃土。要多为民营企业家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办出特色、办出实效,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建设世界级滨海城市、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新标杆积极贡献力量。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红伟: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自三亚去年提出“五有五必”政策后,今年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深层次的动因是什么?

三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景进: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刚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延松介绍了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这是我市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三亚经济总体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发展态势,正是得益于民营企业家的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力量注入。据统计,2023年三亚全市地区生产总值971.34亿元,同比增长12.0%,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其中民营经济占比超60%。全市存续市场主体共有29.4万家,其中,民营企业12.6万家,个体工商户16.0万家,民营经济主体占市场主体97.22%。

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2024年4月18日我市以两办名义印发了《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该措施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制定30条务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为《若干措施》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建立政企长效常态化对话机制”中明确要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

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是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营造重商尊商、亲商爱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是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经慎重酝酿,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主要基于三个因素考虑:

一是从中央层面来看,设立在每年的11月1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

二是从我市工作安排上,按照惯例,每年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集中在12月中下旬召开,三亚市“两会”在次年1月上旬召开,将“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定在11月份,能更好的收集企业家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推动三亚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与我市“两会”有效衔接,更好地服务于来年工作安排。

三是从实际情况考虑,11月是我市传统旅游旺季,且到我市进行交流沟通、观光的企业家相对于更多一些,在此期间召开“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活动,有利于扩大“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影响力。

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据了解,三亚市政府已出台《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将“三亚民营企业家日”设立在每年的11月1日。请问市人大常委会为什么还要作出《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荣延松: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通过人大决定的形式以实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定化。市委决定将“三亚民营企业家日”设立在每年的11月1日,是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人大作出决定,是对党委决策的具体贯彻落实,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以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

二是积极履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地方人大的法定职权中,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一项重要的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相关条款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对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作出决定,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是人大积极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职责所在。

三是人大作出《决定》也是对市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政府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重大事项依法积极主动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决定;人大常委会切实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作为,对政府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大力支持和推动政府工作高质量开展。

谢谢!

三亚日报记者:目前,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已作出《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请问除此之外市人大常委会还需要开展哪些相关工作?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李雪婷: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我从三个方面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在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决定》过程中,我们财经工委作为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提前与所联系政府部门市发改委密切沟通协调,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议案》以及说明材料,会同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向市发改委进行反馈,以保障市人大常委会顺利作出决定。

其次,在今后政府及其部门举办“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相关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关注,积极支持配合活动的开展,必要时做好人大代表中民营企业家的动员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三,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及政府部门举办“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相关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调研活动,积极深入民营企业,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深刻了解“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举办成效和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三亚民营企业家日”越办越好,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请问,市政府层面会采取哪些举措或行动来丰富“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活动?

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兴: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设立“三亚民营企业家日”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发展软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担当作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不仅是一个节日,也会打造成为三亚弘扬企业家精神、倾听企业家心声的重要平台。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三亚采取的相关措施和具体行动:

首先,为推进“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有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常态制度,相关部门已起草《“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各民营企业家和相关企业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我们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营造重商尊商、亲商爱商、富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其次,青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年民营企业家也是民营企业的未来,为进一步激发和保护青年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三亚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加强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创新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与服务”3个大的方面制定14条具体措施。

再次,为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民营企业发展之中,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努力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我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工作机制,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突出政治引领、突出体系建设、突出氛围营造、突出服务支持”4个大的方面制定10条具体举措。

我们重点从以上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活动。

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红伟: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发布会结束后,请与我们新闻宣传科的工作人员联系。

今年11月1日是首个“三亚民营企业家日”,希望广大新闻媒体和记者朋友给予密切关注和深入宣传,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图片:刘琪成

编辑:王婧

审核:廖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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