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宰白鸭”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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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宰白鸭”的现象古已有之。从先秦时期的刑罚制度来看,当时的刑罚是很残酷的,各种各样的刑罚都有,而死刑更是多种多样的,但随着文明的进程,刑罚制度逐渐从严苛走向温和,很多残酷的刑罚被废除,很多死刑被改为其它的刑罚,比如唐太宗时期有很多死刑改为徙流刑。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犯罪的人,有很多判了死刑。这个时候,为了免于牢狱之灾并且保住自己的姓名,很多犯了罪的人会寻找替身来代替自己入狱或者赴死,即顶罪。自从刑罚产生之时,就出现了顶罪之事,但在清朝之前,这并没有成为一种现象,也就是说存在,但数量并不多,而到了清朝时期,出现了大量的顶罪现象,被称之为“宰白鸭”。



《雍正王朝》中,张五哥就做了白鸭,“宰白鸭”现象在清朝的很多笔记小说中都有记载,甚至正史也有记载。比如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即记载了一个宰白鸭的故事,文章最开始就是这样一句话:

“福建漳、泉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出多金给贫者,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率受其蔽,所谓“宰白鸭”也。”

这就用简单的句子将清朝时期的宰白鸭现象进行了明明白白的交代,宰白鸭现象多发生在广东、福建一带。富贵人家以及官宦人家犯了罪、杀了人就会拿银子买人来顶罪,或者代替入狱,或者代替去死,即便是会有包青天的出现,想要伸张正义,但大部分时候也会被蒙蔽,根本无力改变什么。就比如陈其元讲述的他父亲遇到的一件宰白鸭事件。



陈父曾在审理案件的机关工作,他遇到了一个案子,看起来非常奇怪,有一个人在被刺了十几刀之后死了,根据查验来看,被杀之人身上的伤口并不是一人所为,而所呈上来的凶手竟然只是一个十六岁的羸弱少年。当陈父看到那个少年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在他看来,这个少年是不可能杀得了那样一个人的。

但在他审问的时候,那少年口若悬河,和所呈上去的供词没有什么不同,虽然这样,但是陈父还是觉得不太可能,就又问了一次,结果那少年说的还是一字不差。是的,一字不差,就像是刻意背诵的一样。我们知道,如果真的是凶犯,在被审问的时候,即便是供认不讳,但说过的话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如果真的是一字不差,基本就能断定是事先背好的,既然需要背诵,那肯定是有猫腻。

所以在对了口供之后,陈父又对那个少年进行了各种询问,少年仍旧坚持就是自己做的,而陈父也是一个倔脾气,他审理过很多案子,自然知道这个案子处处透着诡异,绝不是少年说的那样。于是他一次次开导这个少年,少年毕竟只有16岁,终于坚持不住了,对着陈父边哭边喊冤,将事情的经过都说了出来,陈父就将这个案子打回了县里,让县里重审。



但让陈父没有想到的是,很快案子再次呈上来,结果那个少年还是被认定为杀人犯,这一次,无论陈父如何说,那少年始终坚持就是自己所为,仿佛之前发生的事情都不存在一般。陈父恨铁不成钢般地说:“尔年纪甚轻,安能下此毒手?”而少年只有三个字“恨极耳”。

陈父没办法只能将这个案子定了下来,发回了县里,而等到定案之后,陈父又见到了那少年,他问少年为何会如此,少年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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