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细思恐极的侠客行,为“正义”而从容地轻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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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十月十八日,月黑风高之夜,一名刺客潜入大宦官李辅国的府第,割下他的头颅,扬长而去。这个头颅随后被丢进了厕所。

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六月初三,天色未明,宰相武元衡赶赴早朝。他刚出坊门不久,暗中有刺客射灭灯笼,又一箭射倒了武元衡的仆人。同时,另一名刺客从树后杀出,先用大棒猛击武元衡的左腿,并将马夫击倒。电光火石之间,刺客得手,逃遁而去。只见武元衡倒在了血泊之中,变成了一具无头的尸体。

唐代有一个血腥的传统:侠者杀人,一般都要割下首级。这样的景象也屡见于唐人的小说。《虬髯客传》中,风尘三侠初遇时,虬髯客打开革囊,里面放着一颗人头,还有心肝。他说:“此人天下负心者,衔之十年,今始获之。吾憾释矣。”说罢,切开心肝当下酒菜,与李靖、红拂分而食之。

《崔慎思》中,唐德宗时期,博陵人崔慎思来京应试,在一户人家寄住。主人家是一个三十余岁的少妇,崔慎思爱其美色,纳其为妾,还生下一子。一天夜里,崔慎思入寝时没看见妇人,便以为妇人有奸情,在堂前踱步。月色微明,只见妇人从房上下来,右手拿着匕首,左手提着一颗人头。原来,妇人的父亲被郡守所害,她前去报仇,等了好几年才找到机会。如今大仇得报,不能久留。临走之前,妇人杀了自己的儿子,以绝思念。

从战国到西汉,侠客都是一个完整的阶层。司马迁根据游侠的经济能力和影响力进行分类,将这个阶层分为布衣之侠、闾巷之侠和卿相之侠。但在汉武帝之后,作为阶层的游侠逐渐消亡。东汉以后,历代史书已不再设立“游侠传”。而作为个体的游侠,则历代皆有,时隐时现。

一般认为,侠兴起于礼崩乐坏的乱世,在失去秩序的社会里寻求安身立命的土壤。到了治世或是集权帝王的时代,侠便无处容身而消隐于世。唐朝的历史或可为此作一注脚,盛唐时期,史书难觅侠客踪影;但在中晚唐的衰世之中,侠客时常露脸,甚至在关键节点猎杀实权人物,干预时代进程。

也正是从中晚唐开始,侠客成为唐传奇的主角。活生生存在于历史中的侠,刚刚进入文学世界,会呈现出什么样子?

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面貌,绝非荡平天下不公之事的大侠,那只是无数人不断叠加想象创造的神话。正如无头尸首倒在血泊之中,喋血与暴虐也藏在侠客的影子里。

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以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游侠讲信用、轻生死,但常常违法犯禁,比如横行乡里、藏亡匿奸、交通权门等等。侠并非一人仗剑走天下,身后大都跟着一群“客”,无论是鸡鸣狗盗之辈,还是智勇双全之材。

相比游侠,反而是《史记·刺客列传》里的人物,更接近我们心中的侠。比如荆轲,为报知己之恩甘愿赴死,但这些刺客实际可算作游侠的爪牙。

东汉末年,董卓结交豪帅,驰骋边疆。曹操不治产业,飞鹰走狗,游荡无度。西晋时,石崇纵横一方,在荆州劫掠商队。祖逖仗义疏财,养了一群宾客,有盗窃之徒被官吏所抓,祖逖便回护于他。无论这四人日后评价如何,他们其实都是一类人:拥有力量、自掌正义的侠

曹植在《白马篇》中为侠写了这么一句话:“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侠是游离于道义与秩序之外的人,曹植要做的就是给他们套上一个枷锁。只要侠客想着建功立业、为主前驱,那么他们的种种不法行为都可以被原谅,甚至被歌颂。



曹操。图源:影视剧照

唐之建立,游侠功不可没。柴绍“矫健有勇力,任侠闻于关中”,李渊便“妻之以女”。李世民折节下士,于是“群盗大侠莫不效死力”。《隋唐嘉话》记载了开国元勋李勣的一段话:“我年十二三为无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快者无不杀之;十七八为好贼,上阵乃杀人;年二十便为天下大将,用兵以救人死。”何谓“自掌正义”?李勣这番话体现得淋漓尽致。没有道德,嗜杀成性,只依内心行事。



李勣画像。图源:网络

唐传奇《冯燕传》描绘了一位侠客的“正义”。有位少侠名叫冯燕,听闻有人争夺财产,便前去打抱不平,却将人打死,只能亡命天涯。他逃到滑州,遇见一美貌妇人,与其通奸。这位妇人是滑州将领张婴的妻子,张婴听闻此事之后,常常殴打妻子。某夜,张婴醉酒归来,冯燕还在与张妻私会,只能藏匿起来。可是,他的头巾落在了枕边,与张婴的佩刀离得很近。

张婴醉得不省人事,冯燕急忙让张妻拾取头巾,张妻却取了旁边的佩刀交给冯燕。张妻此举是想让冯燕杀了丈夫。没想到,冯燕反手杀了张妻,取走头巾,扬长而去。第二天,张婴醒来,看见妻子惨死家中,无法辩白,被邻居与妻党抓去官府,判成死罪。

行刑当天,冯燕不愿无辜者死,便站出来自首:“且无令不辜者死,吾窃其妻而又杀之,当系我。”后来,这件事上报朝廷,相国贾耽听闻之后,为冯燕求情,皇帝最终大赦。

《冯燕传》是一篇豪侠小说,十分写实。主人公冯燕是个标准的唐代侠客,自由放荡,视人命如草芥,却坚持着某种“正义”。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沈亚之评价道:“杀不谊,白不辜,真古豪矣!”后来,诗人司空图改编了一首《冯燕歌》:“已为不平能割爱,更将身命救深冤。”在他们看来,冯燕杀死了寡情薄义的张妻,又洗脱了张婴的冤屈,敢做敢当,光明磊落,正是侠之本色。

另一篇唐传奇《无双传》则将侠客极端、血腥的一面体现得更加明显。刘无双与王仙客为青梅竹马,彼此相爱。建中四年(783),泾原镇士卒兵变,攻陷长安,唐德宗仓皇出逃至奉天。无双之父陷于敌营,被迫投降。乱平之后,无双的父母被处以极刑,无双也沦为宫女。

侠士古押衙为了报答王仙客的礼遇,决定帮忙救出无双。他求得茅山道士的一颗药丸,能让人假死三天,便让无双服下,再以赎尸之名将其带出宫中。事成之后,古押衙为防止有人泄密,将帮助救援无双的十余人全都杀死,随后自刎谢罪。

为了“正义”而从容地轻贱生命,读后让人不寒而栗。然而,这就是侠的传统。

02

唐朝时,还没有所谓的江湖,侠归属于都市。初唐诗人卢照邻写过一首《结客少年场行》:

长安重游侠,洛阳富财雄。

玉剑浮云骑,金鞭明月弓。

斗鸡过渭北,走马向关东。

孙宾遥见待,郭解暗相通。

不受千金爵,谁论万里功。

将军下天上,虏骑入云中。

烽火夜似月,兵气晓成虹。

横行徇知己,负羽远从戎。

龙旌昏朔雾,鸟阵卷胡风。

追奔瀚海咽,战罢阴山空。

归来谢天子,何如马上翁。

这是一个常见的游侠故事,李白、王维、王昌龄、张藉等人都写过不少类似的诗歌。无数青年才俊都曾幻想过这样一番场景:少年游侠在繁华都市里斗鸡走狗,逍遥快活;时机一到,奔赴边关,建功立业;等到老了,再次回到纵乐的都市,在天子的见证下封侯起第。对他们而言,名利和享乐都是触手可及之物。

侠从不掩藏自己的欲望,“行侠之举”不外乎眠花宿柳、斗鸡走狗、酗酒赌博。《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又写道,长安侠少每到春天,便呼朋唤友,各自准备一匹矮马,配上好鞍,一起在花树下游玩,仆从带着酒皿跟随,看见美景便驻马而饮,好不快活。

诗人韦应物年少时也是这样的人物,相传他写了一首《逢杨开府》:

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

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

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

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

骊山风雪夜,长杨羽猎时。

一字都不识,饮酒肆玩痴。

翻阅唐人的诗作、笔记,不难看出任侠乃是社会之风气。哪家权贵子弟、哪位少年英杰不是家藏亡命,掠人妻女,劫杀剽夺,酗酒无度?这种时髦的生活方式,终唐一代,没有受到什么抑制。



李白画像。图源:网络

流氓也可以是侠。城市之中,总有这样一群人物:他们扎着长发,散开上衣,露出身上的纹身,要么在酒家放蛇勒索,要么在街边用羊骨击打路人。《酉阳杂俎》记载,大宁坊有一个叫张干的人,左臂纹“生不怕京兆尹”,右臂纹“死不畏阎罗王”,浑身透露着不服管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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