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鹏
泰安交警泰山区城东大队积极探讨和创新事故处理工作模式,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泰山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等部门支持下,出台了《泰山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会商联调工作实施方案》,把事故处理工作融入泰山区依法治区工作中。大队会同区司法局在辖区内的26个村(社区)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站”,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广泛参与,就地化解”全环节调解模式。近期与三合社区合力化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效节约了警力和司法等资源,方便了人民群众。
3月27日,三合社区两居民骑行电动自行车外出时发生碰撞,造成一方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虽同为三合社区居民,因一户挂户三合社区,互不认识。事故发生后,双方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一方一气之下留下家人名字和联系方式离开现场,另一方非常生气第二天报警,城东大队接警后随即展开调查。
副大队长冯刚听取汇报后,认为该事故发生原因并不复杂且后果轻微,可以通过工作站调解处理,这样既方便群众,也便于纠纷就地化解,社区和谐,并邀请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曹修水同到三合社区指导调解。社区史书记和调委会陈主任非常重视,听取事故案情后,根据商定的调解方案,到医院看望了伤者,从社区和谐角度稳定思想情绪,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事故处理工作。最终经过单独沟通和共同调解,一方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伤者自付的医疗费,伤者被对方的诚恳态度所打动,表示谅解并放弃了全部医疗费的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在社区圆满化解。可谓“交通事故起干戈,警民联调为玉帛”。
这起事故,民警积极引导协商解决,专业调解及时介入指导,社区发挥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全力配合,使事故纠纷从源头得到预防、从前端得到化解,其联动联调工作模式,为基层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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