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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广播 | 检察故事:个人一等功林毅——认真办好每一起小案 让法律监督闪耀正义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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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成员、“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2023年11月,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他就是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毅。今天的《检察故事》我们一起来走近他。

在龙海区人民检察院,记者见到林毅副检察长时,他正埋首在一摞厚厚的卷宗中,仔细审读的同时,还不时在一旁的笔记本上记录着。从检十七年,无论是在一线办案、还是业务研究,林毅始终保持着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钻研精神,奋斗不止,勇争一流。在审查每一起案件时,他都以“求极致”的精神察微析疑,精心求证,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做到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毅

认真办好每一起小案件,就是检察官的大责任。而且,作为基层检察官,只要立足岗位、勤于思考,用心用情,小案件也能办出大成效。


2018年初,林毅在办理黄某等人涉嫌滥伐林木一案中发现,涉案人员多次辩称不清楚涉案林木为生态公益林,也从未领取过生态效益补偿金。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毅

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使我敏锐地意识到,相关部门在生态公益林监管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和漏洞,于是,我着手开展专题调研,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发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监管的检察建议书。


最终,加强生态公益林监管的检察建议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纳和推广运用,有效促进了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依法能动履职,探索机制创新不断打造服务大局检察新样本,努力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这是林毅的“检察梦”。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毅

要保证案件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的检验。要善于把握法、理、情,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做到办案“三个效果”,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年来,林毅以身作则,带领着办案团队扛起检察“大责任”。对于有重大影响或存在争议、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他们主动跟踪介入,坚持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主动化解矛盾,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主动延伸职能,力求“抓前端、治未病”。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毅

一方面我们结合具体办案,认真分析研判发案原因和发案单位、监管部门在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以及薄弱环节,运用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措施,促进源头治理、诉源治理。另一方面,我们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下基层、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拍摄普法短剧或微视频等方式精心开展法治宣传,使检察办案实践成为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从检17年来,林毅副检察长长期投身办案一线,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所办理的邵某污染环境案更是入选最高检编印的《刑事案件审査逮捕指引配套典型案例》。他还推动龙海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台胞台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开展“量身定制式”法治宣传,主动配合协调办理台胞台企合理诉求,努力为台企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该院选送的“打造涉台检察精品 护航融合发展新路”也获得第一届福建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 最佳典型事例。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第六检察部主任 林彬

我与林副检察长共事17年多,一路见证他以求极致的态度,敬业勤恳地工作,并在工作中快速成长,他是一个高站位、大局观强的人,无论是辖区首起涉黑案件的办理,还是涉台法治宣传基地建设,他都能自觉承担起重任,加班加点,把事情做好,做到极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他为榜样,以高度的责任心带好办案团队。

面对一项又一项来自于国家级、省级的个人荣誉,林毅却笑笑说“这些荣誉是属于办案团队,属于全体龙海检察人的。”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林毅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更加自觉地对标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决做“两个维护”的捍卫者、坚决做守正创新的实践者,奋发有为,做好“传帮带”工作,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福建新闻广播、龙海市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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