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危险!危
“黑油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经过非法改装
运载大量来源不明的柴油、汽油
游走在大街小巷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将不堪设想
近日,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江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形迹可疑,遂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当民警走近货车时,浓烈的柴油味扑鼻而来。
打开车厢一看,两个白色大油箱占据了车厢的大半空间,与之相连的是一台电子仪表,还有连接着加油枪的软管,其中一个油箱内储存有半箱柴油。
直击现场
经初步调查,原来,驾驶人蒋某某为了牟利,将自己的厢式货车简单改装成”流动加油车“,平时经常在省道沿线为过往的大货车提供非法加油服务,不料这次被交警查获。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车辆车厢内
私自加装油罐、加油设备
摇身一变成“移动加油站”
并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售卖油品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非法加油三大危害
1、流动非法加油车就是“流动炸弹”
许多流动黑加油车位于停车场和工地,车上装载的又是危险易燃化学品,一旦遇到火源爆炸,除了危及正在加油的车辆之外,周边人员也会受到生命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2、劣质油危险,还会损伤爱车
非法改装的加油车的油出处不得而知,未经过国家标准检验,油品质量堪忧,还会产生过多积碳,严重影响发动机的燃烧效果和使用寿命。
3、劣质油对环境危害巨大
大多数假油为了降低制作成本,硫含量都严重超标,而且储存周期短,过后会迅速氧化、发黑,并释放出有害气体,长期下来对驾乘人员可能会带来身体的损伤;其经过不充分燃烧后排放的硫化物以及PM颗粒物,都会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
法律普及
1、“流动加油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情形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提供危险物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汽油以及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柴油,危及公共安全的还可能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
警方提醒
改装的“流动加油车”
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
请广大驾驶人
前往正规的加油站加油
千万不要贪图便宜
以免酿成大祸
一旦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 :泰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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