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好个人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一直是个难题。
2021年9月,一位网友在中国法院网留言称,因为姓名罕见,民事诉讼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一定压力和困扰。这位网友担心涉诉经历被亲戚朋友、同事领导知晓,甚至可能影响以后换工作时的背调。他希望能将上网文书中全国无重名的姓名予以隐名处理。
中国法院网是全国法院门户网站,由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主管。
彼时,中国法院网回复称“相关问题无法答复”。但两年多过后,最高法院公开表态,正视上网裁判文书隐名处理的诉求。
据新华社消息,1月14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院除了强调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还进一步提出,要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上网公布裁判文书要隐去相关识别信息,确保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工作、各类企业单位的经营发展不受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影响。
最高法院目前未披露将如何隐去上网裁判文书的相关识别信息。但据财经E法了解,已有地方法院给出“隐名处理”的具体要求:自然人仅保留姓氏,公司名则替换为A公司等形式。
某地高级人民法院一位资深法官告诉财经E法,当前还没有收到隐名规则,后续应该会发布专门的隐名处理技术规范。这位法官分析,最终可能会参照现有“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隐名格式,即对自然人和公司隐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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