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制度不适合时代,孔子为何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希望来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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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礼乐制度作为西周的核心制度,是对于诸侯国的约束,也是对阶级的证明,在礼乐制度的维护之下,各个阶层的人都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识别标志,低等级的人只能够应用低等级的社会形式,不然的话就是僭越,会受到贵族或者领导阶级的打压。而高等级的人如果应用了低等级的形式,那么也很掉份,会受到同级的人的嘲笑,面对很大的舆论压力。



而西周正是靠着这种在阶级上的证明,以及通过各种形式,让人们接受阶级的划分,来维护国家秩序的;但是到了东周时段,人们渐渐地对阶级的划分出现了不满,也不再像之前那般尊奉阶级的地位,诸侯出现了不听“王命”的现象。

比如说楚国,它就是在春秋时代自立为王的,以“王”的称号自居,等同于与周天子相提并论,而贵族也出现了超越君主地位的现象,比如说鲁国的季孙氏,其曾经就使用了天子才能够应用的八佾来进行娱乐,什么是八佾呢?就是八八,六十四个人的表演,但是按照当时的社会制度,季孙氏其实只能使用四“佾”,也就是三十二个人。

当时的天下,是礼崩乐坏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很多的学派企图改变这样的现状,孔子就是最先的实践者,只是孔子在周游列国推广自己学术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艰难坎坷,没有人愿意听从孔子的叙述,也没有人愿意使用孔子的观点。



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已经清楚,孔子的观念其实是行不通的,包括孔子自己也是明白的;但孔子依旧保持着对礼乐制度的最后一丝希望,那么孔子的这种希望到底来源于何方呢?本篇文章重点分析一下这样的问题,看一看,为什么孔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里,依旧保持着对礼乐制度的希往?

孔子对于社会的认知

其实在孔子的观念中,当时的社会有三种制度来进行维系;包括封建制,礼乐制,宗法制封建制,指的国家封邦建国的形式,是对于诸侯国地位的肯定,以及对于诸侯和天子之间关系的规划。

礼乐制度,则是对于阶层的划分,以及让人们明白阶层存在的必要性。而宗法制,则就是指的人们的亲缘关系,简单点来讲就是血缘关系。也就是说,设定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大夫、包括诸侯与诸侯,大夫与大夫等等阶层,或者人员内部里名义上,或者实际上的血缘关系以及亲戚关系。



比如说,在周天子分封的各路诸侯中,绝大部分都是姬姓王族,这些诸侯,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血缘关系,而在诸侯治下的贵族,也或多或少的存在亲戚关系,比如说兄弟,子侄,外甥,女婿等亲缘关系来构建一个社会的框架,这样就能保证所有人都是同宗同族,都是一家人。

而所谓的君主既是君,同时也是这群人的家长。比如说天子就是民族的族长,诸侯就是国族的族长,大夫是家族的族长,而这些族长都是世袭制,如此,无论一个国家如何传承,无论一个家族怎么发展,他们都保持着一定程度上的血缘关系,也就是无论如何都是一家人。

然后,在宗法制度上,加上礼乐制度和封建制度,通过封建制度来管理国家的形态,通过宗法制度管理社会的结构,通过礼乐制度来管理文化和心理。所谓的,“礼法”也就通过这三个链条来相互维系了。



所以,在孔子的认知当中,社会是要在这三种制度的维持之下进行发展的,而且只要这三根链条还存在,社会就已有能够回归从前那种形式的可能,且孔子认为只要修复这三根链条,那么社会就能够回归到西周的统治中。而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孔子的希望来源于何方?

封建制和礼乐制受到严重打击,但宗法制却没有被摧毁

在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和大夫的士族内部,宗法制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的,其实亲缘关系的维护,不仅在春秋战国时代非常的盛行,直到秦汉以后,宗法制度也还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制度,其在亲缘上的维护其实与世袭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也是君臣、父子、夫妻关系维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标志。

这也是为什么儒家学说,后来能够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在亲缘关系的肯定上符合当时人们的行为认知,毕竟,亲族之间的关系自然要比陌生人之间好,而世袭制度本身就是在亲缘关系的肯定上进行传承的,如此,两者自然能够相辅相成。



宗法制依旧存在,孔子为“礼乐制度”和“封建制度”寻找心理依靠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亲亲之爱”,表现在人的社会行为中,就是每个人其实都是爱自己以及自己的亲人的,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彼此之间相亲相爱是天经地义的,这也是作为人的基础条件。所以,孔子便将这种爱具体化并且扩大化了。

孔子说,作为人要做到两点,孝和悌。孝就是敬爱父母,这是纵“向”的爱;而悌,就是友爱兄弟,这是横向的爱。纵横加起来就叫做“仁爱”,如果人都能够在这种“爱”方面来规划自己的行为,那么,以血缘关系来形成的诸侯关系,就能够保证两个国家之间相互友爱。

因为亲缘关系之间必须要有爱,那么拥有亲缘关系的诸侯,也必定要相亲相爱,如此不就解决了诸侯之间相互攻伐的问题了吗?而天子作为诸侯的大家长,必须要得到诸侯的尊敬,如此不也就解决了诸侯不听王命的现象了吗?所以,讲究这样的“仁爱”是可以规避诸侯之间的争执,也可以加强天子的权力。



在主流观念下,孔子设置可实施方案

孔子的方案叫做“正名”,孔子曾说,如果让他执政,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正名。那么如何正名呢?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

或者说,天子就应该有天子的权力,有天子的地位,并且在这些地位和权力的加持之下,也要为平民百姓创造相应的利益条件,而诸侯享受着天子给予的自治权,就有义务直接为天子负责,而士大夫享受着诸侯给予的俸禄,也就有义务为诸侯出谋划策。



如此各个阶层之间都有着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每个人各司其职,严格地遵守君臣父子的规范,那么不就能够都奉守仁爱了吗?而如果都能奉守仁爱,不就能够像我们上述所说的那样,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了吗?而一旦达到这样的局面,诸侯之间的争霸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现实的局面也给了孔子一部分的支持

当时的社会虽然礼崩乐坏,但其实很多诸侯的行为是间接地维护了礼乐制度或者天子权威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当时的诸侯霸主所打出的旗号,比如说齐桓公的尊王攘夷,宋襄公的仁义霸主,虽然这些人的实际目标是为了做霸主,但是他们所谓的称霸,只是在诸侯之间称霸,称霸的形式是获取诸侯之间的绝对地位,并非是取天子而代之。



再者他们称霸的形式是将自身与天子放在同一条战线,或者说通过维护天子统治的名头来为自己证明,这说明在当时的社会里,天子的名号还是有一定的权威的,不然大家不会通过维护天子的方式来确立自己的地位,毕竟如果没有人碍于天子的权威,如果没有人再愿意尊奉天子,那么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所以说,当时的天子也并非是完全的丧失了权利地位,而只要天子的权利和地位甚至名号依旧存在,那么,孔子所说的恢复礼乐制度,也就不是完全没有希望的。

其次,当时的天下还存在着西周时代遗留下来的诸侯国,而他们对于礼乐制度也有着比较坚定的信守,比如说燕国,燕国的开国君主是召公奭属于姬姓王族,而燕国的王权也是在世袭制度之下进行传承的,这说明,英=燕国的君主与周天子本身拥有着亲缘关系,而在这种亲缘关系的支持下燕国一直都奉行礼乐制度,一直都遵从王道,一直都反对压迫性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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