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19日,上海澳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被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捌元壹角贰分的结果。
据金融界了解,2024年02月04日09时28分,上海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来到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95号A楼的“上海澳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违法经营卷烟的嫌疑。执法人员在该店查获了6条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现场无法查清这些卷烟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证明。经现场询问负责人,其无法提供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因此,该公司被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海澳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对此,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卷烟进货金额的7%,即人民币柒拾捌元壹角贰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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