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条文注释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不能说明来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以下情况:(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2)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3)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4)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应当由司法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至于“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情形,而非证明责任倒置,这与《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规定并不矛盾。
相关问题
(一)本罪的认定问题
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拥有巨额财产,但不能说明来源,对此,应认定为本罪。
(2)行为人拥有巨额财产,本人说明了其合法来源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说明了其非法来源,并查证属实的,应按其行为性质认定违法犯罪,不认定为本罪。
(3)行为人拥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的,人民法院判决成立本罪,行为人在服刑期间或者刑罚完毕以后说明其财产来源系合法所得或者系一般违法行为所得的,原判决依然有效,不得改判无罪。
(4)行为人拥有巨额财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的,人民法院判决成立本罪,但司法机关后来查清了该巨额财产的来源:如果来源是合法的,原来的判决必须维持,不能更改;如果来源于一般违法行为,也应维持原来的判决;如果来源于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则按非法来源的性质再次定罪,也不能推翻原来的判决。
(二)本罪的处罚问题
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予以追缴。
(三)追诉时效问题
由于本罪的实行行为是“不能说明来源”,所以,当有关机关责令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时,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说明来源的,便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诉时效便从此时开始计算。检察机关在此之后没有立案侦查的,超过追诉时效后,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罪与贪污罪、贿赂罪的区别
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实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构成要件。在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说明或不如实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行为人拥有巨额财产并说明了来源,不能认定为本罪,如果巨额财产来源于犯罪,则根据该具体犯罪定罪处罚。实践中有时还可能发生判决生效甚至刑罚执行完毕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又被揭露出来的,由于原判决及已经执行的刑罚都是行为人自己拒不履行说明义务所造成的。这时,即便巨额财产来源于合法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原判决也必须继续维持,不得更改。如果经查证,行为人的巨额财产来源于犯罪行为,则必须对该犯罪行为另行定罪,不得据此推翻原判决。
关联法规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5条
五、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行为人不能说明巨额财产来源合法的认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说明”,包括以下情况:(1)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2)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3)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4)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
(二)“非法所得”的数额计算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所得”,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在具体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支出等一并计算,而且一并减去他们所有的合法收入以及确属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的非法收入;(2)行为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不合法的支出,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费用、罚款及向他人行贿的财物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继承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各种收入;(3)为了便于计算犯罪数额,对于行为人的财产和合法收入,一般可以从行为人有比较确定的收入和财产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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