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4月16日上午
海沧法院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发出
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引导离婚夫妻自觉承担抚养义务
案情回顾
蒲某与李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共同育有一儿三女。 2022年夏,因夫妻感情破裂,蒲某与李某前往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四个孩子全部由李某抚养,蒲某应于每月10号前向李某支付1000元/人的抚养费。
离婚后,理想中的新生活却没有如期而至。由于蒲某迟迟没有支付四个孩子的抚养费,李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独自抚养四个孩子,生活压力巨大。
2023年底,李某自觉无力继续承担一家五口的开销,于是一纸诉状将蒲某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蒲某支付四个孩子的抚养费合计五万余元。
海沧法院家事庭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在综合考虑了李某与蒲某之间的矛盾纠纷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后,向李某与蒲某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涉诉夫妻自觉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
同时,家事庭还通过本院“雨露基金”,为四名正值学龄的孩子予以适当的帮扶,力求让涉诉未成年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4月16日下午,海沧法院家事庭又先后在两个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指引涉诉夫妻正确经营家庭,携手为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维护涉诉未成年人利益 我们在行动
2024年以来,海沧法院在少年审判专业化道路上持续深耕细作,针对不同父母开展个性化、多维度、贴合实际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第一季度已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22次、家庭教育指导3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15次,最大程度维护了涉诉未成年人的利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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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儿互相提个醒~
编辑:方锐
二审:彭建文
三审:王庆平
来源:海沧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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