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11日,在延安著名的陕北公学大操场上,举行了一场由抗大和陕北公学全体师生参加的公判大会。
公判的对象,名为黄克功。
黄克功(剧照)
那么,这个黄克功是何许人呢?他又是犯了什么罪,会导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公开审判的呢?
说起来,黄克功还真不是一个普通人。
黄克功生于1911年,在其16岁时,就参加了革命,到了1930年,也就是他19岁的时候,就加入了中国工农红军,并在当年顺利入党。
入党之后,黄克功充分发挥了善打硬仗、敢打恶战的无畏向前精神,从一名普通战士做起,先后历任排长、连长等职务。
尤其是在长征时期,黄克功的表现更是突出,其所在连队,还被授予模范连的称号。
同时,黄克功还参加了不少重要战役,比如二渡赤水时的娄山关之战,靠着舍身忘死的表现,在长征抵达陕北之后,升任为抗日军政大学第二期第15队队长一职。
到了1937年9月,也就是陕北公学成立之际,黄克功又进入其中任职。
总的来说,黄克功是我党早期的一名优秀干部,也是为我党做出不少贡献的人之一,称得上是一个各方面都相当不错的有为青年。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有为青年,却在1937年10月,犯下了严重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