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局西甸子镇派出所民辅警在执勤归来途中发现一车辆自燃,随后及时处置,第一时间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16日13时许,执勤民辅警途经102国道西甸子镇大石桥村路段时,发现路边有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浓烟滚滚,车头部位火势不小,且火苗正在快速蔓延。司机已经离开驾驶室,站在车旁。
由于该路段过往车辆较多、路边有饭店,附近还是村庄,如不及时处理,极易发生更大的事故。民警赶紧下车来到司机身旁:“您车里装的是什么?起火点在哪您知道吗?”可司机却说不出话,显然是被起火的一幕吓到了。
于是,民辅警将手足无措的司机带至安全地带,并疏散附近群众远离着火点;同时,与消防救援部门取得联系;上报所领导,请求集结所有警力赶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
与此同时,在场的民辅警迅速到周围的商铺取来灭火器灭火;可用光了10瓶灭火器,还是没能灭掉大火。支援的民辅警到达现场后,两人一组对各路口进行管制,临时封堵两侧车辆、人员通行;还将车辆横停在道路上,提醒过往车辆绕路行驶。
司机情绪稳定下来后,告诉民辅警,该车是拉水泥的罐车,罐内并无水泥,但车头后方的燃料仓里存有大量的天然气。该司机并不清楚燃料仓是否受损,民辅警出于安全考虑也无法靠近确定具体情况。
很快,东戴河消防救援中队调派3台消防车到达现场。消防人员立即集中水力,在车头前方、左侧、右侧架设多个水枪,对失火点进行扑救,同时对车头罐体进行持续喷水降温冷却。
过了2个半小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火势终于被成功扑灭,未发生天然气泄漏、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经技术人员检测,天然气燃料仓压力表显示正常,仓体安全。
据了解,此次事故是电路着火导致的。在确定现场火情不会复燃后,民警联系了修理师傅为司机修车。司机对参与救火的派出所民辅警和消防人员表示感谢。
来源:葫芦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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