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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 | 扮好“三种角色”,让法律援助更好服务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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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激励和引领广大司法行政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争先创优,“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榜样力量”专栏,将持续刊发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凝聚起更好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精神力量。

今天刊发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何健同志事迹。近日,何健同志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应该做的。”每当办理完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时,对向其表示感谢的群众,何健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明白,对弱势群体而言,法律援助是他们维权路上坚强的后盾。

当好“守门人”

驻扎窗口值守主阵地

何健所在的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历年来先后获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以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作为年轻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他深知这每一份荣誉背后都是中心前辈对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执著坚守和倾情奉献。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特殊性,“用心用情”服务是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宗旨,何健时刻铭记这一宗旨并付诸实践。



2021年,何健在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值班时,看到一位50来岁的农民工腿缠绷带,一手拄着拐杖,在妻子的搀扶下走进服务大厅。何健猜测可能是遭受工伤的劳动者,便主动迎上去询问情况。经询问后得知,受伤者老李是一名油漆工,上班第二天便在施工过程中受伤,但老板却拒绝赔偿。何健了解情况后,告知老李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才能获得相关赔偿,而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于其未签劳动合同且只工作了两天,存在一定的举证困难,建议其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律师专业地指导和调查来收集有利证据。

得到老李的确认后,何健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受理了老李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擅长劳动争议处置的援助律师承办该案。几个月后,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老李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并感慨道:“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赔偿!”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五年来,何健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受理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00余件,先后2次被区政府授予嘉奖。

干好“宣传员”

站好法律援助宣传岗

法律援助是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得到应有的帮助,需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何健主动担当起了法律援助宣传员,向群众和基层干部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他走进区融媒体中心,在《959会客厅》广播直播节目中宣传推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告诉孩子们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援助救济途径;利用“3·5”学雷锋日、“三八”国际妇女节以及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农民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放日活动,向受邀参加活动的村居干部、调解干部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提升基层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此外,何健还注重总结特殊群体维权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通过线上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多篇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得到市、区两级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以及澎湃新闻、上观新闻等媒体平台录用转载,极大扩大“奉贤法援”民生品牌效应,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做好“监督者”

把好法律服务质量关

“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每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只有提供有质量保证的法律服务,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在每次给新法援律师培训时,何健都用这句话提醒律师,要求律师根据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提升弱势群体维权实效。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何健积极做好业务管理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定期开展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结合司法部发布的《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向援助律师详细讲解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等各项法律援助业务的服务要求,指导律师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他还牵头优化中心案件指派流程,根据律师意愿和执业擅长领域,针对性指派案件,确保每个案件能够指派到最合适承办的律师,并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加强跟踪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承办结束后,根据卷宗检查和受援人回访情况,对部分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时联系承办律师,督促其补缺补差,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作为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者,何健将把荣誉转化为不断前行的动力,继续在基层法律援助岗位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当好人民群众的有“援”人,让法律援助更好服务群众需求。

供稿:政治处

编辑:夏伊航

审核:黄尧富、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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