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履行判决了!在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林西法庭,拿到判决书的被告李某,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赔偿款交付给原告王某,标志着这起长达一年的邻里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王某和李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两家因管道漏水、下水道堵塞、房屋翻建采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双方始终协商无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 5000余元。
林西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仔细了解案情,本着邻里纠纷无小事的原则,扎实开展调解工作。主办法官通过耐心聆听事情经过与双方诉求,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积怨已久,双方还曾闹到派出所,涉诉金额不大,但调解并非易事,必须把工作做好做扎实。
工作中,从最初的确定损失范围、协商损失金额,到是否申请因果关系的鉴定,到增加鉴定项目、补充鉴定资料、现场勘查,再到修复方案的确定,直到最后鉴定结论的出具,调解工作中共形成书面谈话笔录17次,法官前往原、被告住处4次,参与林西街道协调原、被告邻里纠纷会议2次,电话调解和无记录的面对面谈话更是不计其数.
鉴定结论出具后,原、被告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主办法官当即决断案件如期进行开庭审理。庭审后,主办法官公正客观地采信鉴定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裁判说理。最终,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原、被告也放下了各自的执念。
来源:河北法治报 古冶法院
编辑:王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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