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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有消息说,上饶玉山那位提灯定损的房东,那套6层楼高的房子要被拆掉。有人根据当地房价,推算出房东或损失至少176万。言词间也不知道是可惜还是幸灾乐祸。
这样定损失,和房东郭某林提灯定损一个样。把不存在的损失都提前算成了损失。郭某林拿着探照灯,一个坑一条缝都不肯放过。如此计算的人,不也是如此?
6层
要知道,郭某林本来不是这个村的人,当地人对他也不熟。他是怎么得到这块地皮并建房的,目前没有看到什么说法。只有租客小陈说,郭某林自曝给谁谁开车得到的消息,于是就在此建房了。
建就建了,他还超了一倍。本来只能是3层,他建了6层。租给小陈的就是601房,月租1200元。合同半年期,小陈才住22天就要搬走,按照合同是不退押金的。但是这里面要有商议。
郭某林没有给出好的商谈态度,来了个提灯定损。在当地斡旋下,得到了4000赔偿,他还是心有不甘。在今年3月朝小陈扔砖头,终于导致了小陈的网上发布视频声讨。
郭某林是咎由自取。但是他的损失,本来就是不存在的。4月14日,他的违 建确定要拆,不是拆整个楼,而是多出来的部分。这些多出来的部分,本来就不应该存在,又怎么能算成是他的损失?
就像他提灯定损一样,把正常的磨损都当做损失,把或许屋内物品本来就存在的问题都算在租客头上。过于仔细的检查吹毛求疵。如果要房子完好无损,最好就不要出租。
认为郭某林可能损失176万的,计算方法不对。他只是不能再利用超出部分挣租金和押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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