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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半边天”驱散阴霾 助“花骨朵”灿烂盛开——最高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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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的北京,阳光和暖,天朗气清。

4月16日上午,肃穆的最高人民法院一区二楼中法庭,迎来了许多明媚的色彩。一场以“尊重妇女 关爱儿童 能动履职 法护前行”为主题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放日活动正在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全国妇联领导,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团体会员代表、常委代表、执委代表,部分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官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德法共治、情理兼融,司法还家庭以和谐、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家本来很好的,后来……”

明亮庄严的中法庭,一道稚嫩却忧伤的声音响起。法庭两侧的屏幕中,一起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家事审判工作短片开始播放。激烈争吵直至大打出手的父母,不知所措、满怀忧虑的小女孩,一幕幕牵动着嘉宾们的心。

片子里,面对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承办法官联合家事调查员共同查明事实真相,让因误会而渐行渐远的夫妻和好如初,还小女孩和谐的家庭环境。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制度优势,把修复、建立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放在重要位置,引导当事人“带着亲情去解决问题”,德法共治、情理兼融。

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形成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一系列有中国特色的家事诉讼程序,设立独立的少年家事审判庭或配备专门人员,建设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法庭”……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介绍了人民法院近年来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中的“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安全须共同守护”,引起现场代表委员热烈掌声。

“比如,我们审理的一起案件,初一的学生。课间时,后排同学搞抽凳子恶作剧,导致前排同学坐空摔倒,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学校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王丹在发言时举例表示,通过司法审判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是为了“让学校能够放心的开展体育活动、让孩子在课间十分钟真正动起来。”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力量,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在会上发言时说。

方燕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最高法工作报告有许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亮点,彰显了最高人民法院讲政治、顾大局、秉公正、守民心的责任和担当。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司法助“问题少年”人生“重启”

“我非常自责,我的行为伤害了我的好朋友,也伤害了我的妈妈。如果可以,我希望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中法庭中央,特别设置的U型法台上,坐在被告席的希希垂下了头。

因心理压力、沉迷网络、家庭暴力等原因,曾经品学兼优的希希产生了负面情绪,开始对原本关系密切的同学兼室友实施欺凌。

问题孩子的出现既有家庭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对于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我们在查明行为与事实的同时,更加关注‘人’,更加关注引发偏差行为背后的成因。”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介绍着这部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模拟庭审普法剧。

近年来,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强调法庭既要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

为希希量身打造的模拟庭审,让希希认识到自己的不良行为发展下去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在法官的引导下幡然悔悟,成功起到了犯罪预防作用。

带着司法的温度,法治精神与法治力量在中法庭缓缓流淌。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同时也是一名来自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官。今天,她以法官代表的身份,分享了自己27年“法官妈妈”的经历和体会。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14岁的被告人被判决10年有期徒刑。为了化解她与家族之间的仇恨与怨念,陈海仪不断奔波、帮教、调和。被告人不仅表现良好得到减刑,而且学习成绩优异,还学会了一门手艺,并且慢慢开始得到家人的重新接纳,甚至在刑满释放后找到了心仪的工作与爱情。

“少年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这里,情、理、法的碰撞,显得尤其激烈;这里,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陈海仪深情地说,“每当听到他们说‘谢谢您,陈法官!’‘您真像我的妈妈!’我就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在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科内分泌科主任阮祥燕曾经的印象里,法院是“铁窗、铁铐、铁锁链”,法官是“铁面孔”,但今天的活动改变了她的印象。

“家事审判短片、模拟庭审、孩子们写给‘法官妈妈’的信和法官们分享的故事等,都令我十分感动。”阮祥燕认为,司法拥有刚柔并济的力量,“人民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时注重‘治未病’,这和我们医生职业是一样的。”

事在人为、发挥合力,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朗朗晴空

从事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审判指导、司法文件起草工作15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赵俊甫感受最深的,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事在人为,也大有可为”。

赵俊甫回忆,2009年时,婴幼儿被拐、被盗甚至被抢时有发生,舆情哗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亲自部署牵头起草司法文件,与公安部等会签,就立案标准、案件管辖、证据收集认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经过各政法部门几年共同努力,一举扭转了拐卖犯罪高发态势,目前盗抢骗儿童类拐卖案件基本实现了零发案率。这项工作,真正赢得了人心、民心,充分说明了事在人为,也充分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会上,赵俊甫说道。

“通过参加今天的活动,我对最高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所做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深受感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赵立欣表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在农村地区相对较薄弱,希望人民法院加强在农村的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与高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合作情况,并表示将持续强化法院和妇联的协作:“希望各级法院一如既往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让有温度的司法更广泛地惠及妇女儿童和家庭。”

“希望我们始终带着最大的关爱,永远怀有最热情的初心,不断付出更大的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他们的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一级导演、北京市第二中学艺体中心主任孟艳真诚期待。

妇女儿童事业事关亿万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是“家事”更是“国事”,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通报显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坚持以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深入研析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做实刑事、民事、行政一体保护,以司法履职促推融合、贯通、落实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各项要求,形成保护合力,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东交民巷27号,台阶上的百年皂角树新叶生发,沐浴着灿烂暖阳,闪耀着希望之光。

活动结束,嘉宾们健步走出法庭,热烈谈论着刚刚看到、听到、了解到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姜佩杉 | 编辑:逯璐 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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