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丹凤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了一起异地交叉执行的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办案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执行,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西安某公司承包商南县某公司室内装修项目,项目竣工后经核算工程价款为329万余元,商南县某公司尚欠工程款159万余元未支付。西安某公司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商南县某公司限期一次性支付西安某公司130万元工程款后,双方再无纠纷。然而,商南县某公司迟迟没有履行,西安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对商南县某公司名下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了解到商南县某公司属于当地一家民营企业,目前处于艰难运营中,该公司旗下两个分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运营相继停产,仅剩一家水泥厂艰难维持运营,账户均无存款,这些分公司名下不动产全部在银行有抵押贷款。为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结合案件实际,执行法官在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接受调查的同时耐心细致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向其说明被执行人公司当前的困境,分析目前最佳解决方案就是让被执行人公司“挣钱还债”。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通过多次“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商南县某公司从2024年3月起,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西安某公司10万元直至偿还完毕。
(通讯员 彭家让)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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