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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专项工作会议暨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揭牌仪式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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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沈河区房产局共同主办的“沈河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专项工作会议暨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揭牌仪式”在沈河区房产局成功举行。


沈阳市司法局调委处处长王宇、沈阳市工商联法制办处长崔彦宏、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副处长李晓强、沈河区委组织部刘美玲、沈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丹、沈河区房产局局长高天阳、沈河区民政局副局长周家阳、沈河区营商局科长宋阳、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张孟龙、秘书长刘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赵常艳等领导以及沈河11个街道党建和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社区书记代表,沈阳广播电视台、FM98.6、乐居网等媒体参加活动。本次会议由沈河区房产局主任张凯主持。


会上,沈河区房产局局长高天阳发表讲话,他指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成立,既是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进一步深化“未诉先办”机制、降低物业服务诉求的创新举措,又是构建“政府监管有力、行业自律有章、业主自治有序”的物业管理新格局的有力探索,更是沈河区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助力实践。区房产局将以此为依托,努力推进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拓展服务为民的速度、温度、广度和深度。


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张孟龙在讲话中强调,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将物业管理更好地融入社区治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问题,有助于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好地推进为民服务。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与沈阳六大法院建立了调解平台,参与调解物业纠纷案件7000余件,总体调解率达成52%。沈河区作为沈阳市的核心区域之一,其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具有鲜明的特点,我们期望通过此次合作促进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将沈河区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打造成为物业服务行业的标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物业管理经验和模式。


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副处长李晓强从物业纠纷调解的重要性角度发表讲话,他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居民需求日益增多,物业服务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此次沈阳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与沈河区的协同合作,既是共同推进物业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工作,更是响应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希望通过此次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成立,建立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有力支持。


沈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丹在讲话中指出,沈河区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成立恰逢其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物业纠纷解决平台,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促进矛盾化解,沈河区司法局将全力支持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工作。


会上进行了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合作签约及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沈河区房产局与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就物业纠纷调解方面开启了深度合作。


会议最后,沈阳市司法局调委处处长王宇发表总结性讲话,他表示近年来,沈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物业纠纷调解方面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强调物业纠纷调解办公室的成立,是运用法制思维解决物业纠纷的新型尝试,希望未来工作中能够深度结合“枫桥精神”的经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调解效率,切实减少纠纷消耗的时间,减少企业压力,打造出一条物业服务纠纷化解的快速通道。

本次会议部署了接下来沈河区在物业纠纷调解方面的重点工作,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与会代表纷纷表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支持配合,共同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解决好物业方面的纠纷,协力推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行业发展环境优化,谱写沈阳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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