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该项目名称为安居·济和府,位于南岗区兰州街、同济街交口东南角,是哈尔滨首批次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配套成熟,交通便捷,距地铁1号线医大二院站不到1公里,周边医疗资源丰富,生活配套齐全。
2024年哈尔滨第一批次计划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3000套,其中新建2000套、存量转化1000套。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刚刚提到的南岗区同济街安居·济和府项目、和道外区四海路、香坊区红星村3个项目,将于2026年建成交付使用。
另外2024年哈尔滨3条保障房配套道路拟开建,分别为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四海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共三条道路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四海路,位于道外区,起点南直路,终点火车头街,全长646.7米,规划红线宽20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832平方米,道路为东西走向。项目配套建设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附属工程。
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位于南岗区,项目起点同济街,终点同济街以南200米,全长200米,规划红线宽25米,双向2车道。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
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位于道外区,起点大有坊街,终点一机路,全长400米,规划红线宽20米,双向2车道。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什么人可以申请?
怎么申请呢?
我们以前所说的保障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现在,保障房分为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另一类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是划拨用地,以保本微利原则出售,让申请这类住房的人能担负得起,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今年哈尔滨新建的这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两室、三室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在70~110平方米之间。目前,哈尔滨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资格准入及配售管理等政策文件,将陆续出台实施。
除了以上信息
哈尔滨发布关于“配售性保障性住房”的征求意见公告
图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257/202404/c01_979473.shtml
为有效推进配售型保障房规划和用地要素保障,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部分要点梳理如下
01
坚持以需定建原则,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按照职住平衡原则,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和理念融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统筹安排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先选址于公共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防止因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造成房源长期空置。
02
坚持以需配建原则,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提供的住房。
市资规局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严禁配建商品住宅,商住比例标准可控制10%以下,在满足居住区设计标准、幼儿园及物业等相关要求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商务面积。
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除必须配建的人防工程外,按照哈资源规划便〔2023〕283号文件有关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可按不低于核心区公租房标准进行配建。
03
坚持计划先行原则,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市资规局在编制年度住宅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充分保障用地规模与时序,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信息公开,稳定社会逾期。
04
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原出让土地可按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并按二级市场转让或划转方式,为保障房实施主体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04
鼓励存量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进行公开配售以及运营管理。对于存量住房原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的住宅转化为保障性住房,需供地主体、保障房实施主体、用地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三方使用协议》、缴纳土地成本后,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不补缴土地价款。
对于存量住房原采取出让方式供应的住宅转化为保障性住房,需供地主体、保障房实施主体、用地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三方使用协议》、缴纳土地成本后,可按划拨方式使用土地,退返相应土地出让价款。
市资规局依申请,按重新核准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明确保障性住房分摊土地面积或用地面积。
以上就是意见征求稿相关内容
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
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将有关意见发送至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邮箱:gtjlyc@163.com
另外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