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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事关达州……一组海报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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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达州市农村公路品质提升

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一、意见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211687676@qq.com

达州市农村公路品质

提升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有哪些内容?

小编给你划重点










原文如下

达州市农村公路

品质提升十五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强市”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农村公路规划设计不优、建设标准较低、管理权责不清、养护能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提升农村公路品质,有效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出行条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城乡融合发展。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高标准规划设计农村公路

(一)科学编制路网规划。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全域优化农村公路的路网规划,做到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快速路网有效衔接,提升县、乡、村三地之间通行效率。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四个一批”(竣工投产、加快建设、新开工、加快前期)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把农村公路建设融入村镇总体建设规划,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农田水利、储备林项目、“千万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整合资源、资金,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相互促进。鼓励各地采用农村公路规划标准图,实现全市农村公路规划“一张图”。

(二)规范设计和审批。农村公路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重要农村公路项目应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一般农村公路可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严格设计标准,新(改)建县道及产业路、旅游路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乡道及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乡道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严格设计审批程序,实行市、县分级审批,市交通运输局仅负责审批重要农村公路的初步设计文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农村公路施工图文件,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配套设计观景台、公路驿站、服务区、村庄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二、高质量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

(三)持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大力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对外双通道建设,到2025年,全市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达85%以上,不断提升重点乡镇对外通行能力水平。加快通组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到2025年,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100%硬化路或油路直通直连,全市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有不低于2条农村公路对外联系。大力推进“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打造旅游产业路、资源文化路等特色农村公路,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产业园、3A级以上景区(景点)和省级以上度假区全部通双车道等级公路。

(四)实施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各地结合实际对路面宽度4.5米以下路段实施加宽改造,到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路面宽度4.5米及以上占比每年提高12%以上(其中:万源市、宣汉县提高12%以上,其余区县提高15%)。对地理受限特殊路段,按规范每公里增设错车道不少于3处,到2025年,全市每年计划新增错车道不少于1060个(其中:达川区、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各150个,通川区、万源市、开江县各100个,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各80个),逐步提高通行能力。对新增错车道超过任务50%的县(市、区),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各地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下属质量监督机构承担质量安全监督事务性工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可邀请工程项目所在地群众代表、义务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交工验收由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并邀请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管理养护等相关部门(单位)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并移交管理养护单位。

三、高效率管理养护农村公路

(六)明确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成立县道路长办公室,执行和落实各项路长管理任务。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局、段、中心)具体负责桥梁、隧道养护和县道日常养护,组织实施县、乡道养护工程。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长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落实乡道路长管理任务,具体负责乡道日常管理养护,组织实施村道养护工程;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落实村道路长管理任务,具体负责村道日常养护。各级路长办公室常态化对各级路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推动农村公路由“路长制”变“路长治”。

(七)全面推行数字化管理。普及应用达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平台,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智慧化管理体系,实现管理单位可视化、责任可视化、任务可视化。运用手机端APP按照系统派发任务开展道路巡查,及时发现并上传问题至信息化平台,养护单位及时进行处置,做到问题销号可视化。补齐路长公示牌,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二维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八)构建新型管养体系。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公路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养护工程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积极探索“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区域化统筹养护,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打造一支专业化养护队伍,提高养护规范化、机械化水平。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可通过分段承包、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促进农民增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养护工资标准,优先安置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每半年开展养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道路养护作业能力。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农村公路“市场养+专业养+日常养”相结合的管养体系。

(九)着力提高路况水平。依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市农村公路路况数据库,各地依据路况数据科学制定养护决策和养护工程计划,每年按照不低于辖区农村公路总里程5%的比例实施养护工程,整治“老旧路”“破损路”“次差路”,确保年度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标。全面加强日常养护,大力开展“三清三补”行动(清水沟、清护坡、清杂树杂草,补路面、补标识标线、补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路面整洁、路基稳定、排水畅通、设施完好,提升路域环境水平。

(十)加快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以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学校、集市等人群密集路段安防设施为重点,加快实施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整治、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整治改造工程。基本实现村道公路路侧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占比达99%以上。强化农村公路桥梁、隧道简易安全监测等技术运用。每年按照桥隧总数三分之一的覆盖率开展桥隧安全检查,到2025年,全面消除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新发现的四五类桥梁两年内实现动态清零,筑牢农村公路安全屏障。

四、高要求夯实工作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主体责任,健全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应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足额落实省市县各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加强养护工程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拨付到位、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级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各地应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和运输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灾损保险制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拓宽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

(十三)逗硬绩效考核。建立“季考核、年总评”的考评排名机制,完善市对县、县对乡镇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综合考核体系,农村公路管养情况纳入县级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述职工作报告。市对县季度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年度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重点考核各地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进度、管理养护工作开展情况、路况水平、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连续两次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作检视发言,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启动问责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与当年市对县政务目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甘露杯”评选挂钩,与日常养护资金及水毁项目资金分配挂钩。各地对乡(镇)的考核参照市级程序组织实施。

(十四)推进示范创建。各地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支持达川区、开江县、渠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县,支持万源市创建省级示范县,市级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对成功创建全国或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市、区),在部、省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再分别给予800万元和400万元资金奖励。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复核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按照《达州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评选办法》,每年分别评选全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20个、示范路10条。

(十五)营造管养氛围。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政策解读,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重点宣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引导广大群众爱路护路,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更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本措施所指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桥梁、隧道等。重要农村公路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县乡道项目;2.大桥、特大桥或跨规划四级及以上航道的桥梁及包含上述类型桥梁的农村公路项目;3.长隧道、特长隧道及包含上述类型隧道的农村公路项目;其他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对于农村公路规划以外的乡村道路,各地应明确管养责任单位、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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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王 冕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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