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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普法微课堂丨第五十六期:把握网络“流量密码” 更要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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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博士普法微课堂改版升级后的首期节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带大家一起了解“国家安全”的法律知识。


案例一

“网红”蹭流量“种草”军事基地

当下,网络自媒体兴起,一些“网红”为了蹭流量、博眼球,打着“种草”“打卡”的幌子,把手机镜头对准不该对准的场所,把国家安全抛在脑后,自以为有了“流浪密码”,却让国家安全受到危害。


近日,一条“小红书博主引导网友穿越军事重地”话题冲上了热搜。年轻人不顾“军事重地 禁止进入”警告标识,“肉测”所谓“攻略”,教大家如何翻越铁网进入军事禁区。此举不但扰乱军事重地管理秩序,更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刺探分析我军事部署提供了可乘之机,给国家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任何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管理秩序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军事管理区、涉密敏感区域绝非旅游景点,以牺牲国家安全为代价,换取流量关注的行为绝不可取,作为网友,也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甄别,提高警惕。

案例二

涉密人员在网上“分享”从业经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曾在党政机关、国防军工、科研院所等涉密单位工作过的人员,为吸引流量,上网分享自己的从业经历,不经意间,就把重要的国家秘密暴露给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网上分享也有尺度。了解掌握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更应严格落实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守保密底线。时刻注意个人言行,切勿因小失大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法律知识多一点


国家安全包含哪些方面?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安全的范围,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20个领域。

有哪些法律与国家安全相关?

《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 》《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情报法》《国防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们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以下7个方面的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同时,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人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每个人都要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警惕威胁国家安全的活动和信息,主动学法普法,一起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视频制作:魏唯、罗一致、刘微、袁一瑗、杨希典、实习生 陈柏极

海报设计:海报设计 何玉 赵海运 王思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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