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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小支点撬动诉源治理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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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支点撬动诉源治理大效能

上海普陀区法院:

“居委法苑”构建社区治理新格局

导 读

城市的“田间地头”在哪里?在推开家门的楼道里,在单元楼下的停车位上,在小区广场的长廊下……居民社区是诉源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最能体现治理效能的关键切口。自2023年6月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中远两湾城第三居委会试点设立“居委法苑”,集聚“3+5”解纷力量,构筑“阶梯式”解纷机制,嵌入第三方解纷集群,建立直达“指尖”的普法通道,崭新的法治化社区治理格局就此打开……


图为法官下沉到社区开展相邻纠纷调解工作。

全程护航 让“换梯”焕发楼宇新气息

中远两湾城是上海内环内最大的社区,建成时间超20年,电梯均已超出安全使用年限。截至2023年6月,共有96个楼栋、206部电梯需要更换。由于电梯更换需业主共同决定,并动用维修基金,推动难度较大,如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换梯方案迫在眉睫。为此,普陀区法院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电梯公司代表等进行多轮探讨,深入分析矛盾突出点,从四个方面入手化解难题:一是评估换梯方案,合规使用维修资金,保证业主知情权得以实现;二是协助业主举办会议,规范议事表决流程,打造以楼栋为单位协商和投票的楼事楼议—小型业主会机制;三是搭建协调专班,规范各方职责界限,并以“会议纪要+多方落款”的形式确保协商结果的法律效力;四是延伸“居委法苑”功能,在社区换梯工作中做好咨询、解纷等多元化工作。截至2024年3月,中远两湾城的206部电梯已推进换梯180部,投入使用115部。

案后余思

在城市革新蝶变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美丽家园改造等涉及居民集体议事表决事项日渐增多,这一方面体现了社区居民自治日趋成熟,另一方面,居民们在各项决策类事项中表现出的“众口难调”也为基层治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引导居民合法、合规、合理行使表决权,帮助基层自治组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居委法苑”以“换梯”为契机,打开了突破口,并延伸至后续的加装电梯小区电梯维护、安装充电桩小区设备检修等新型城市治理问题调处中,发挥出良好的法治赋能作用。

抽丝剥茧 让“僵尸车”有“去时路”

当前,大型城市小区停车难、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屡见不鲜,而长期停放在流动车位上的“僵尸车”无异于顽瘴痼疾。王某家楼下的流动车位上长年停放着一辆小型汽车,通过灰尘和落叶沉积可知已多年无人使用。每到下班回家后寻找车位时,王某便对该“僵尸车”怨怼不已。面对这一让居民怨声载道的问题,2023年7月,“居委法苑”联合派出所、物业公司等召开专题推进会商研具体解决方案。很快,派出所对接车管所查找出车辆源头锁定了车主,普陀区法院、居委会工作人员、居民志愿者、物业公司联合上门,为车主科普停车位管理规范及“僵尸车”潜在的危害,明晰法律风险。最终,车主主动对车辆进行了清理。与此同时,“居委法苑”还编写《“僵尸车”整治社区工作指南》,为社区进一步推进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引。

案后余思

社区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往往难以一蹴而就地解决,“僵尸车”问题便是典型代表。想要解决类似难题,需要形成社区治理的强大合力:一是法律关系需明晰。随着居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法治观念的深入,如果不能做到充分地释法说理,就难以激发当事人主动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工作要细致。法理与情理需要结合叙事,干部与社区贤达要分头论事,刚柔并济地做工作才能打开突破口;三是多部门协同要衔接。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要加强互通互联互动,通过一环扣一环地做工作,确保全链条无断点。“居委法苑”在后续类案调处中也将着力于建机制、创平台、提能力,不断提升矛盾在诉前的实质性化解率。

解开心结 继承割不断浓浓“祖孙情”

2023年8月,普陀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为逝者父母,被告为逝者妻儿。该案中,原告两人均患有基础性疾病,又遭遇晚年丧子,身心受到沉重打击,与儿媳、孙子缺少接触“形同陌路”。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一纸“冰冷”的判决书对家庭关系的修复及逝者父母安享晚年是极为不利的,宜依托“居委法苑”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和居委会干部分别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切入案件调处,双方当事人从坚决不愿与对方沟通转变到能够互相协商、互相谅解,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老人希望与“陌生”的孙子建立感情以弥合晚年丧子的伤痛,而儿媳亦不忍爱人离世后幼子少了亲情陪伴。最终被告当场支付了房屋折价款,原、被告双方还进一步就祖孙的探望事宜进行协商并由居委会协助、督促执行。一桩本是充满对抗情绪的家庭纠纷以温情的对话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后余思

与一般性的民事纠纷、商事纠纷相比,涉家庭内部矛盾的纠纷往往需要更为私密、更具互信基础的调处空间,而“居委法苑”在居民家门口调解纠纷的模式恰好具备以上特征。“案结、事了、人和”需要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考量案件人物不同的关系背景,作出对各方主体最为有利的利益安排、权利安排、情感安排。该案的处理模式既实现了矛盾的快速化解,又解除了老人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还帮助祖孙建立起情感纽带,修复了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靠前一步、服务更近一步、关怀提早一步”的工作理念。

源头治理 居民公约“击退”楼道垃圾

楼道堆物问题一直困扰着某楼栋的居民。一居民长期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而其他居民反复向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多次集中整治无果,居民的负面情绪不断累积。2023年9月,居委会通过“居委法苑”平台着力推进楼道堆物问题整治。普陀区法院介入后发现,单一的劝导手段并不能引起居民的行动自觉,于是联合区房管办、平安办、派出所、业委会等主体共同召开社区楼道堆物问题整治讨论会,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明,指导居委会牵头制定业主文明公约。针对长期在楼道堆物的居民,“居委法苑”法官与楼组内老党员一同上门劝解。该居民表示,因他人在楼道堆物致其心有不忿,才通过这种“报复”方式宣泄“心事”。经过劝解,该居民承诺在签署文明公约后摒弃前嫌。楼道堆物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案后余思

扩大个案的示范效应不仅体现在处理手段的可复制性上,更体现在社会问题治理模式的可参照性上。居民公约、村民公约不仅有利于具体问题的内部解决,更可以起到宣扬良好社会风气、营造诚信友爱人文环境的作用。“居委法苑”具有与居民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是推广城市居民公约的良好阵地,后续将继续在楼宇人文环境、公共空间使用等领域做更多示范性尝试。

不容小觑 共治“小水滴”共创静生活

一滴水的分量虽小,但造成的噪音影响及对邻里关系的恶性催化却不容小觑。小区居民徐某年过八旬,由于楼上住户毕某安装雨棚,每到雨季滴滴答答的水声便让老人“心烦意乱”,而毕某表示自己安装雨棚未达到违章标准,且会考虑用隔音棉降低声音,不同意拆除。徐某无奈向居委会求助。2023年6月,居委会依托“居委法苑”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普陀区法院法官下沉至居民家中,进行现场噪音勘测,实地体验老年人在“微小”噪音环境下的实地居住感受,并以视频、音频形式予以固定。下沉法官在毕某下班后开展上门调解,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毕某在对相邻关系纠纷有一定概念,且直观感受雨滴声给徐某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主动承诺限期内拆除雨棚。最终双方重修睦邻友好,均表示不再进入法院诉讼程序。

案后余思

滴在雨棚上的水滴、扑在窗户上的空调热风、挡在窗沿上的床单被套……细微处的矛盾纠纷往往造成人民群众的精神“内耗”,进而影响邻里情谊和人居环境,故小案件更要有大作为。在该起纠纷的提前介入处理中,法官不仅采取了常用的释法说理手段,更是在雨天亲历现场测试噪音影响程度,在下班后不打扰居民工作的时间上门调解,增强了说理的温度和力度。在社区“小案”办理中,细节处的用心、用情会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官办案的过程、逻辑推理的衔接以及对社情民意的综合考量,也更便于让调解方案得到当事人认可。

老有所护 让“预付卡”消费回归正轨

小区内超市推出了充值打折活动,李老太充值后再消费时却被告知,生鲜类产品不在折扣范围内,而蔬菜、水果等正是她消费的主要领域。无奈之下,李老太向居委会寻求帮助。普陀区法院依托“居委法苑”平台介入纠纷调处。经了解,李老太在充值时并未详细了解折扣范围,超市方也未明确提示消费者充值及使用规则,只是在宣传横幅上突出显示“充值打折”字样。下沉法官及时安抚李老太情绪,同时向超市方普及“预付卡”相关监管规定,并以类似判决案例为参照,降低超市方心理预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超市方退还了李老太的充值费用。针对类似不当宣传行为,“居委法苑”还联系属地职能部门进行指导整改,摸排社区周边有充值预付性质的商场、超市运营情况,督促其规范宣传和销售行为。

案后余思

大型居民社区内除了会发生居民间、居民与物业间的矛盾,还隐含着居民与营商主体间产生矛盾的可能性,该案例便是典型代表。该类纠纷如处理不当,就可能造成小范围内的矛盾集中,因此,应重视该类案件的提前化解工作,形成正向的示范效应。另外,对于餐饮、美容美发、幼儿教育等领域出现的充值类消费问题,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方面针对居民,通过普法让其了解可能的风险隐患及维权途径,另一方面针对小区内商户,通过普法让其了解企业合规经营及社会责任价值,帮助社区形成良好的生活、商业生态。

巧解矛盾 申诉案件“提前谈”显成效

小区住户张某称其家中因漏水导致吊柜及墙体发霉,物业经排查认为系楼上惠某浴室漏水所致,但惠某拒不维修。张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惠某等赔偿原告张某修复费。惠某不服判决但并未上诉,后多次信访,于2023年9月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普陀区法院依托“居委法苑”对该再审申请进行提前摸排。经沟通研判,该案本系日常邻里纠纷,引发矛盾冲突的原因是惠某经济家庭条件欠佳,认为判赔金额过高,存在抵触情绪,且惠某在原审期间因家属身患重病陪同治疗,未能参加诉讼。法官针对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惠某逐渐缓和情绪,放弃部分不合理诉求。张某因漏水长期生活不安,且惠某先前态度恶劣,故张某难以解开心结,一度拒绝接受调解。法官会同特邀调解员、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安抚劝慰,结合类似案件进行细致劝解,最终张某接受了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惠某也为自身态度问题表达了歉意,双方握手言和。该再审申请未转化为案件便得以化解。

案后余思

对这起申诉案件的提前化解是“居委法苑”用身边人解决身边事、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的典型案例。该案经法院、调解组织分头协作,释法明理与外围化解双管齐下,由法官帮助申请人分析案情、厘清法理,会同居委会、调解员安抚双方情绪,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了纠纷化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该类对抗情绪激烈、矛盾沉积多年的纠纷,激烈的对抗性是表象,刨根问底后的矛盾根源才是内里。故需以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为出发点,以全方位的摸排、调查为基础,以“将心比心”的态度打开长期矛盾积压下的内心,不仅把纠纷化解掉,更要把“心结”解开。

编后:探索适合超大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纠纷解决的新范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平稳化解纠纷,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院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创新和发展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实践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也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设立并推广的“居委法苑”是创新纠纷调处模式、拓展多元解纷路径、丰富诉讼服务元素、建立起群众期待的司法服务体系的积极探索。我们期待普陀区人民法院从理论研讨、制度建设、机制打造等角度出发,持续深化创新举措,为基层治理法治化谱新篇!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居委法苑——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法治化社区治理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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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风采丨“居委法苑”法治化社区治理场景 能动司法赋能大城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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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人民法院报

记者:蒋梦娴

通讯员:孙倩、陈诗若

责任编辑:蒋梦娴

编辑:马雯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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