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淮安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结合工作实践,解读了最新修正的《淮安市市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并对《市条例》修正的背景、修正的过程、新旧条文的变化、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阐释介绍。
活动指出,此次《市条例》修正是推动城市治理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适应上位法和淮安市其他法规的迫切需要,是助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现实之举。修正过程做到了依法、科学、民主。在内容方面,《市条例》根据省相关条例修改了部分条款,删除了与淮安市新出台法规的交叉内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小广告、机动车乱停放损坏绿化、流动摊贩管理、露天烧烤问题,《市条例》新设定了相关罚则,对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与省条例相衔接,细化完善了相关内容,明确了市容环卫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在具体实施方面,结合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当场行政处罚等需要复议前置的内容以及可以通过处罚机关递交复议申请等特别情形进行了强调。
目前,淮安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最新的市容环卫责任书已全面重新签订,自4月12日开始,淮安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春季法治培训学习月活动拉开帷幕。(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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