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的罪名孰是孰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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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并不无辜的朱由检——袁崇焕之死(七)

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

这是袁崇焕下狱后经过了九个月以后,明廷最终给他定下的罪名。

这些罪名到底都是怎么一回事呢?

下面码字的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付托不效

这个指控非常无厘头啊。

我们都知道关于袁崇焕有一个著名的‘五年复辽’之诺。

崇祯元年(公元1618年)七月袁崇焕到京,七月十二日袁崇焕被崇祯帝朱由检召到了平台(皇极殿后的一个大平台,清朝重修三大殿后不存)召对,与众多朝臣一起商讨对后金的策略。

在这次召对中,袁崇焕给出了一个五年收复辽东失地的期限。

也正是由于这一承诺,令袁崇焕在如今网上被扣上了一顶吹牛的帽子。

码字的查了很久的资料,发现这个‘五年平辽’只出现在三个史料中,它们分别为《明史》、《崇祯长编》、《崇祯实录》。这其中《明史》与《崇祯长编》记载几乎一模一样,未言明袁崇焕为何会定下这么一个期限,唯有《崇祯实录》留下了少许不同的记录。

(朱由检)至问:“边关何日可定?”

崇焕应曰:“臣期五年,为陛下肃清边陲。”

朝臣问崇焕:“五年期当有成算?”

崇焕曰:“上期望甚迫,故以五年慰圣心耳。”

识者叹曰:“主曰英明,后且按期责效;崇焕祸不旋踵矣!”

至问这词虽然在古籍中出现过,但是极少用到,所以它具体的意思只能根据文意推测了。结合后面袁崇焕说‘上期望甚迫’,至问应该是指的朱由检再三要求袁崇焕给出一个时间来,所以袁崇焕才不得不说了一个五年。

说来也有趣,《崇祯实录》过于简略且多有错谬,被认为史料价值平平,且它是唯一极力将袁崇焕杀毛文龙与议和捆绑在一起的史料;而它偏又是唯一证明了‘五年复辽’,是朱由检逼着袁崇焕做出的史料。

不管袁崇焕为何承诺‘五年复辽’,他被下狱的日期为崇祯二年(公元1619年)十二月一日,距离他做出这一承诺才仅仅过去了一年四个月的时间。

所以这付托不效从何说起的?

这有人要说‘纵敌长驱’了吧,码字的也曾想把这两条放在一起说,但是想了想还是分开说吧。

专恃欺隐

这条指控可就严重了,袁崇焕是明末臣子的顶峰——督师啊,他无需通过内阁就可以直接对接六部便宜行事。所以他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皇帝,谁也管不了他。

因此说袁崇焕欺隐,用我们都容易理解的话就是说他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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