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所谓“库存”时间超过多久您就无法接受了?
今年3月8号,杭州吴先生在浙江宝菱亚太路店订购了一台五菱宏光V新车,3月12号提车的时候却发现了意外的情况。
新车库存一年半?
吴先生说,“当时车身上有灰尘啊啥的,比较脏,在洗车的时候自己发现生产日期竟然是22年9月,已经有一年半了!后来发微信给销售,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复,而且销售自始至终也没有主动说起这是库存车。”到目前为止,这台车已经亮了三次发动机,更换配件做了维修,加油的时候也始终没法完全加满。
那当时发现是“库存”车,为什么没有终止交易呢?
吴先生说,因为当时刚好找到一个工作着急入职,需要名下有车,所以就没有过多纠缠。但再后来找到店里处理这个事情,就遇到了很多阻碍“为此还报过警,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节目直播连线时,一位销售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车主是默认了这个情况的,言下之意,车主是接受的。但吴先生认为,自己买的是新车,浙江宝菱亚太路店交付了一台“库存”长达一年半的车,还不提前告知,希望得到补偿,但反复沟通无果,希望得到帮助。
网友:当时就不该提车
这件事情在《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播出后,有吧友表示,自己也曾经在五菱4S店买到过库存车,也有吧友说,这位车主对自己不负责任,就不应该提车:
@廷予:牛!一年多的库存车是我见过最久的了
@涛声衣旧:五菱4s店经常这么干,我之前也买了一台库存车,等用车,没办法
@小白X:我们上次也提了一台库存一年的宝骏730,当时也没注意看。想想五菱卖这么好,怎么能有库存那么久的车呢,五菱这是能蒙一个算一个
@诸葛军师:亚太路这个五菱4S店大欺客啊,虽然说是库存你也要告知有多长时间了,这也太拽了吧,还说默认了
@魔兽小玩家:这个事情就是买主对自己不负责任啊,然后卖方呢,都懂的对吧
@飞不起来的:当时直接让销售换一辆就好了
@走路看他:库存车为什么要提车,已经提了车,再来讲就说不清楚了。你说没优惠,销售说已经给你优惠了,你怎么证明?
@小川哥:22年9月份的,你这车子就不应该提回来
@hyzc1234:你看到了铭牌,不愿意可以不提,你提了就不要反悔,基本素质要有。法律上没有库存车的说法。无理取闹是没有意义的。
律师:生产日期应主动告知消费者
当天下午,杭帮侠记者接到浙江宝菱4S亚太路店一位负责人的回复消息,称这个事情确实沟通了挺久,店里愿意通过赠送延保、保养、贴膜等方式给予补偿,但车主的诉求过高“要7、8000块钱的补偿金额”,店里做不到。经过再次协调沟通,店里愿意给予2000元补偿。
但吴先生依旧不满意,原因是他咨询过汽车维修及买卖机构,“这台库存车到手就贬损了5、6000块,即便自己亏一点,4000的补偿也要的。”
杭帮侠律师凌斌认为,尽管国内没有“库存车”的法定概念,但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消费维权判例,汽车的生产日期属于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的信息,否则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权向经营者主张相应的权利。
来源: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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