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11日消息,亚香股份公告称,公司因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招商证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作为“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承诺,若本单位存在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上述存单的支取、续存等需先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后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并通知丙方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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