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弋阳大队以“三个一律”为抓手,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目标,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通过推行“三式”掀起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为“行人安全出行、车辆安全行驶”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推行“分类式”群体宣传。一方面,开展不同群体宣传。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年龄结构、性格爱好,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各类人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如,对客运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大队结合春季雨雾天气多发、春困容易疲劳等特点,通过开展运输企业安全大检查,与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进行座谈,上交通安全课,通报典型案例及企业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对中小学生,大队结合春季变化、上下学交通安全特点以及学生日常存在、易犯的交通习惯和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宣传上下学时行走、过马路、乘车、骑车等注意事项,以及骑乘电动车、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乘坐小汽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等交通安全常识;对农村群众,大队结合春耕春播农忙时节,农村驾驶人农忙劳累、身体疲惫,容易“春困”等存在的出行安全隐患,重点宣传“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无牌无证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安全常识。另一方面,开展不同群体警示教育。清明假期临近,大队针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驾驶人、自驾返乡返岗群众、农村群众等重点人员进行分类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常识,重点提示全程全员使用安全带,集中曝光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着力提升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推行“阵地式”普法宣传。一方面,依托路面阵地普法宣传。依托路面执勤交警辅警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查处交通违法过程中,将普法宣传贯穿其中。如,在开展“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 涉牌涉证”等“春季行动”中,大队要求执勤交警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 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及后果,告诫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另一方面,依托窗口阵地普法宣传。大队通过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驾管业务大厅和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办事群众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促进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同时,在车驾管服务大厅全天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适时对办事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极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三、推行“互动式”扩大宣传。结合春季务农出行集中、客货运输繁忙、踏青郊游增多等交通出行特点,一方面,开展媒体诱导宣传。针对春季晴雨天气交替出现的情况,大队积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调,在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抖”、微信公众号以及大队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信息传播块,覆盖广,关注度高的优势,及时、准确发布道路路况和天气预警信息,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文明意识、春季易困乏天气出行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切实扩大宣传覆盖面。另一方面,开展媒体警示曝光。通过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集中开展“春季行动”宣传,对“春季行动”进行实时宣传报道,宣传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布“春季行动”信息战果,对“春季行动”网上舆情进行跟踪引导,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将本地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警示视频案例,讲危害、讲后果,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群众更直观的体会到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严重和后果,自觉做到不能违、不敢违。
责任编辑:徐 晟
审 核:余 皓
素材来源:文:方序有,图:各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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