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小林公司的“红曲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由此也引发大家对于食品及保健品安全性的担忧。借此讨论一下有关食品、保健品以及药品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概念,掌握有关食品、保健品和药品的基本知识,以便在辨别和购买这些产品是能够做到心中有数。
这涉及到几个有关食品、保健品的概念和管理法规。
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到的供不同用途的食用物质基本上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就是食物;
另一类是改善或纠正身体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物质,也就是药物。
药物类中如果是因为人体已经患病而需要治疗而服用的物质就是药品。
人体尚未表现出明显或严重的临床症状,希望通过采取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疾病或调解、改善身体机能以抵抗或预防疾病的发生而服用的就是我们都很熟悉的名为保健品的一类产品。
保健品本身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所以需要进一步厘清一些概念。
首先,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根据其安全可靠性又分为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两类。
其次,为保障普通大众在使用保健品时既能够获得预期的保健效果又能够确保食用安全,国家将有关用于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原料分为三大类:1、药食同源类物质,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3、保健食品禁用物品。
一、药食同源类物质
用大白话说,药食同源的意思就是:这种物品是食物,但是又有一定的药物作用。大家可能又会问:搞出这样一个名字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因为我们知道所谓“是药三分毒”,药不能随便乱吃,否则就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中毒死亡。但是在我们日常食用的食材中,经过成百上千年的实践经验积累,发现其中一些食材吃了有强身健体等作用,如枸杞、山药,还有一些可以治疗一些小病,如受寒了,我们会煮一碗姜糖水,喝了可以驱寒等等。而这些食材大家都清楚是吃不死人的,用现代语言说就是安全性高。
所以国家就依据我国传统食物使用习惯结合传统中医用药的特点,将日常作为食品食用已经有几百年历史、同时兼具一定的药物作用的食材,从古至今没有明显的、长期和大量出现不良反应记载的药材,经慎重筛选,列出其中最为安全可靠的食材名单,统称为药食同源类物质。
列入药食同源目录的食材,原则上就是可以像普通食物一样食用,没有数量限制,可根据个人需要和偏好选择多吃少吃。
同时,作为药食同源的物质,生产保健食品和药品时也可以选择这类物质作为原料使用,这就是为什么称其为“药食同源”。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列入药食同源目录的食材都可以无限量食用,有些药物作用较为强烈的食材国家规定了每日服用的限量的,如黄芪每日9-30克,当归每日6-12克,人参每日3-5克,......等等。大家在直接服用或选择含这类食材的保健品是需要注意,切勿超量或长期大量服用,以免给身体造成损害。即使是本身就是日常最普通的食品如大枣、山楂等也不宜一次性大量食用,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等不适。
此外,作为食品,含药食同源原料类产品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以及任何渠道宣传其具有保健或治疗作用。
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
列入这类物品名单的物质,可以用于生产加工保健食品,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必须按保健食品相关管理法规要求,报请并经过国家审批,获得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上市销售,其特殊标识就是我们俗称的“蓝帽子”。这类物品除可作为保健食品生产原料,也可作为药品原料,但如果已经有含有该物品或其加工品作为药品获批上市,就不能再已相同成分制成保健品申请上市。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物品生产加工制成的产品不得按食品上市销售,个人可以自己食用,但后果自负。
三、保健食品禁用物品
这类物品严格禁止作为药食同源材料以及保健食品加工原料使用,如果要作为产品生产销售,必须按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经严格技术审评,符合要求的颁发新药证书,并在获得药品注册批准文号后,方可按处方药管理销售。
至于各类名单目录包括哪些品种,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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