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行为,
请第一时间报警或给我们写信,
我们将及时查收处理,
呵护你们安全健康成长!”
4月2日
在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防欺凌校长信箱” 正式 “上新”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现实中可能存在的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情况,日前,泰兴市公安局联 合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在校内合适位置设立“防欺凌校长信箱”,由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民警对信箱进行专职管理,及时收集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涉校问题线索,强化警校协作,共同筑牢学生安全“防护网”。
防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当天,泰兴市公安局还在该校组织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主题讲座、展板介绍、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就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抵制不良风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讲解,以案释法,以法解事,并与师生进行现场互动交流,引导学生提高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
下一步,泰兴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群体不断增强甄别是非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同时将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为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世界上最小规模的恶,是‘什么都不做’,遇到校园欺凌我们不当受害者、也不当欺凌者、更不能做冷眼旁观者。”
那么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孩子遭遇了校园欺凌要怎么办?
保护“少年的你”
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01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02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03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04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05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学生之间
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
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
实施前款行为
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
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
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出现这些情况孩子可能正遭受欺凌
1.突然不愿上学。
2.无端情绪变化。
3.抱怨有同学针对他。
4.身上出现伤痕。
5.行为异常。
6.睡眠出现问题。
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当孩子遭遇欺凌家长该怎么做?
01
教会孩子自尊自爱和自我保护
有些家长平时要求孩子一味顺从,打压孩子的自尊,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在学校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事态超出孩子的应对能力,家长应采取行动,与学校和老师进行沟通。
02
鼓励孩子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校园欺凌。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和同伴建立善意、支持性的人际关系能力,这对校园欺凌的影响能产生缓冲作用。
03
冷静,最重要的是孩子
当孩子讲述欺凌发生的情形时,请保持冷静,很好地倾听并作出回应,让孩子知道这个情况是完全可以控制的。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父母都会站在他这一边,支持他。
04
共情,先别追问过多细节
不要一味安慰孩子别和同学计较,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遭受欺凌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让他陷入更深的痛苦与自责。对孩子表达共情,向孩子传递这样的信号:他所描述的事情并不是成长过程中的“常态”,你对于他所遭受的对待非常痛心。
05
接纳,父母绝不抛弃你
孩子遭受欺凌后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如对于人际关系异常抗拒,不愿意上学等,这个时候家长要宽容对待,因为孩子可能处于应激状态,不要对他产生二度伤害。
06
安抚,先平复孩子的情绪
孩子在极度没有安全感时更看重别人的关心,越早把情绪处理好,对孩子的伤害和日后的影响才能越小,这比起解决事情本身更重要。
07
感谢,你肯将事情讲出来,很勇敢
告诉孩子很感谢他有勇气告诉你这件事,同时向他说明,只有他愿意谈到这个事情,爸妈才有机会可以帮助他。比较有效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知道你需要很大勇气告诉我这些,尽管这么艰难,你却依然愿意告诉我,谢谢你的信任。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0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以及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0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03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来 源:内保大队、姚王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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