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赵彦伟】“3·10邯郸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埋尸案”轰动全国,嫌疑人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细思极恐,令人发指。作为一位母亲、一名法官和临江市大湖中心校的法治副校长,看到这个案件,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校园霸凌乃至校内外勾结霸凌的危害之深。我们有义务用法律的羽翼,护卫孩子们的周全,教会他们甄别霸凌,做好防护工作,勇敢向霸凌说“不”。此次课程我们不再止步于单向输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知识,而是选择从案件背景、进程和当事人的心理入手,通过PPT向同学们介绍校园霸凌的特征、分类、以及保护自己的方式。并选择用孩子的语言以及他们能理解的方式,针对《刑法》中的第十七条和第二十条进行解读。对于“如何拒绝霸凌”这一问题,在课堂上进行了生动演示,并播放宣传片,鼓励孩子们不畏惧、不逃避,勇敢面对、勇于拒绝。
让我意外的是,孩子们关注类似事件的意识比我想象中的要强。大部分孩子都知道这个案件,如何处决这三个“杀人狂魔”,他们亦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期望。整个课程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结束,从孩子们热情的回应与抢答中,我能看得出,这一课收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他们真的听进去了,也真的把这些法律知识记在了心里,我的孩子们真的很勇敢!
就在我原本以为今天的“旅程”已全部结束之时,一个憨厚可爱的小男孩再次带给我“惊喜”。他用稚嫩的语言问我:“老师,如果那三个孩子不变好了,他们没有死,别人学他们怎么办?”我发现他们看得懂这个案件,更明白案件的处理结果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法律究竟是保护受害者还是保护施暴者,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堂看似普通的法治课,不但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培养着孩子们的甄别能力、拒绝能力、反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也对孩子们的关注和疑惑给予了“回应”。这样“双向奔赴”的课堂,才是身为“法治副校长”的我们走进校园的意义,而这一课也让这个芳菲三月,意义非凡。
编辑:魏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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