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立即下车查看并及时报警
而下面这位驾驶人
在肇事后竟然......
3月19日22时许,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菜园路建文路路段,一辆小汽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发生事故后,小车驾驶人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红色电动自行车倒在路边,车头外壳受损严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受伤。随后,民警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迅速确定肇事驾驶人李某的相关信息,并依法传唤其到第一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据李某交代,当天其驾驶从朋友处借来的小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由吴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发后,因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害怕被交警处罚,就驾车逃离了现场。民警对李某的荒唐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危害和后果,并依法认定李某承担该起事故全责。
民警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发生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同时李某还将面临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无证驾驶 肇事逃逸
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广西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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