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打造良好的物业服务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3月29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党支部、立案庭党支部联合柳州市柳北区钢城街道福利社区党委共同开展“化解物业小纠纷 服务百姓大民生”党建联建共建活动。福利社区居民代表以及钢城街道下辖社区网格员共5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立案庭法官赵舒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深刻剖析此类纠纷化解面临的突出问题及产生原因,阐释了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并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非诉维权途径进行细致介绍,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厘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希望物业公司主动加强与业主之间良性互动,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
民一庭副庭长曾庆斌聚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案例,以案释法,对“三供一业”政策下物业合同效力、物业公司是否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否不交或少交物业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逐一解答了业主代表提出的自管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出资、小区内停车刮蹭、排污管道堵塞等疑问。本次活动内容深入浅出、实用强性,现场人员反应热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物业纠纷的诉源治理也是关乎群众民生的“关键小事”。下一步,柳州中院将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创新探索诉调对接新思路、党建共建新模式,促进提升物业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信息来源:民一庭
编辑:成彦彦
校对:宋泽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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