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4月7日、4月28日及5月11日正常执行当日教学计划。对于放假期间暂停的课程,各学院应优先考虑在第18机动周内完成补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时间。为确保教学秩序,无需提交调串课申请,可直接借用学校教室进行补课活动。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黑龙江大学学校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来源 | 黑龙江大学校园信息门户
排版 | 陈书洋
审校 | 邵明琛 王思聪
责任编辑 | 肖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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