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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中院召开“诉讼费自动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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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铜仁中院召开“诉讼费自动退”新闻发布会,铜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凤坤介绍了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的背景及意义,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田芳介绍了全市法院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相关情况,并与立案二庭庭长黄常舒回答记者提问,本次发布会由研究室副主任李凤萍主持。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凤坤

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是回应并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重要措施。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铜仁中院党组围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当事人反映法院诉讼费存在“退费难”问题。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认真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如我在诉”的要求,及时更新诉讼费管理理念,以司法便民为目标,以智慧赋能为路径,创新诉讼费退费新机制,实现由“当事人申请退”到“法院自动退”的根本性转变,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结,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广泛赞誉。


审判委员会委员、

立案一庭庭长

田芳

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我们坚持立足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为出发点,以“降本增效”为突破口,把“流程少、用时短、效果好”作为退费改革目标,依托智慧法院成果,以智慧赋能为路径,做实做细诉讼费的“主动退、网上退、精准退、及时追”。主要从四个强化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划分各部门工作职责,针对工作实际中存在的审批程序繁琐等障碍性问题,对原有的诉讼费网上退还流程进行优化,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了立案及审批程序,完善各环节内容,向相关业务部门征求意见后,重新修订出台《诉讼费用退费办法》。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退费工作“网”上办理。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对原有诉讼费网上收退费流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委托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公司负责完善网上交退费的流程设计,全面联通诉讼费退还系统、办案系统、农业银行银网系统,对法院诉讼费网上退还流程进行优化,使依法应当退还的诉讼费,依托办案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实现“主动退、网上退、应退尽退”的目的。

三是强化便民利民。制定简化可行的主动网上退费流程,具体操作如下:(1)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交《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明确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为后续主动退费打下基础;(2)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三日内,在办案系统中主动启动退费流程;并向败诉当事人送达《履行诉讼费缴纳义务通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缴费义务;(3)财务处在接到承办法官退费指令并审查复核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应退的费用转入当事人指定账户内;(4)退费结束,败诉当事人在法院催缴后仍未主动缴纳,由立案庭登记并依法移送执行局强制执行。

四是强化责任压实。明确承办法官作为退费的责任主体,财务处负责审核发放。为使法院主动退费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进行退费业务操作培训3次,力求熟知流程,懂得操作,确保主动退费工作扎实推进。

答记者问



贵州日报社记者:全市法院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有哪些实际成效?

立案二庭庭长黄常舒:

铜仁市两级法院开启自动网上退费与追缴流程功能后,当事人只需在立案时填写《诉讼费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退费过程中无需再到人民法院办理任何手续,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主动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线上退还至当事人确认的账户内。完成退费工作后,财务部门将退费信息发送给立案部门,立案部门登记立案后移送执行部门启动强制执行,向败诉方追缴诉讼费。

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形成了诉讼费退费“铜仁经验”。通过不断创新和优化工作机制,铜仁法院退费改革成效显著,真正实现了诉讼费“主动退、快速退、网上退、精准退”。据统计,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完成主动退诉讼费案件数5895件,退费金额4426.12万元。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下步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有哪些措施?

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田芳

总体来说,扎实推行诉讼费自动退工作要常态推广。实现由“当事人申请退费”到“法院主动网上退”的转变,是铜仁中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生动实践。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前一阶段的探索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优化退费机制和路径,切实做到以“小切口”落笔,写实司法为民“大文章”。



铜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诉讼费自动退之后,如何追缴上交国家库?

立案二庭庭长黄常舒:

需要追缴诉讼费的,诉讼费管理平台系统会提示承办法官发放催缴通知单,由法官在系统中发放《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并自动签章合入到卷宗中。向被催缴当事人发放催缴通知单后,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或逾期未缴清时,法官在系统中生成《诉讼费移送执行函》系统自动完成签章,合入到卷宗中,将执行立案所需信息以及《诉讼费移送执行函》《诉讼费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等材料传输至执行系统进行立案。执行系统接收到诉讼费系统交接的立案申请后,对其立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进行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在立案后60日后完成追缴工作。

当移送执行的案件催缴费用执行到位时,执行系统自动关联生成诉讼费“一案一账户”专用账户号,执行法官把属于诉讼费部分转入该账户,同时生成《诉讼费用扣划/追缴告知函》,推送审判系统合入原审审判案件电子卷宗中。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及金融机构代表受邀参加发布会。

供稿:立案庭、陈维

监制:田海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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