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法庭+司法所"
诉前化解继承权纠纷
近日,一起继承权纠纷案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法庭、鱼形山法庭与沧水铺镇司法所的联动调解下,在诉前得以最终化解,既做到了“案结”,也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
杨某甲(男)与殷某某(女)结婚系重组家庭,殷某某有两个成年儿子周某甲、周某乙,婚后杨某甲与殷某某一直跟继子周某甲生活在一起,并由继子周某甲尽主要赡养义务。2024年3月杨某甲因病去世。杨某甲与殷某某结婚前,曾与王某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一女,即杨某乙、杨丙。因杨某甲去世后遗产分割问题,殷某某、周某甲、周某乙、杨某乙、杨丙产生纠纷,遂至司法所进行处理。
针对成年继子女继承权益问题,沧水铺镇司法所李焕新所长邀请法庭李武庭长参与调解,进行业务指导。通过法官的指点,调解员仔细梳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证据情况,结合本地风土人情,辅以法理交融的劝解,最终达成了让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调解方案,彰显了“法庭+司法所”诉前联合调解的良好效果。
赫山区法院沧水铺法庭、鱼形山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法庭+司法所”的联动调解模式,充分发挥法庭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职责,助力“无讼村(社区)”建设,努力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落到了实处。
三审:薛笑梅
二审:皮宣文
一审:龚亦芳
供稿:杨 帆
2024年第59期
总第15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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