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运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诉前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及时向当事人出具诉前调确号裁定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廖某驾驶一辆货车与在路上骑行自行车的詹某相撞,造成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廖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詹某不负责任。经查,廖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险。
双方因就赔偿数额未能协商一致,詹某遂将廖某及承保该辆货车的保险公司诉至仙桃法院。
高效解纷
快审团队负责人刘文伍在了解到该案的具体情况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詹某为九级伤残。刘文伍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便利及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进行耐心调解。
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某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詹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50万余元。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仙桃法院及时出具诉前调确号裁定书,为调解协议加上了一道法律“保险”。至此,该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获得赔偿
一周后,詹某拿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50万余元赔偿款。
下一步,仙桃法院快审团队将持续深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打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组合拳,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仙桃市人民法院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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