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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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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函〔2024〕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进一步推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市委、市政府《2024年全市“八个新突破”实施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惠民实事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机嵌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社区。围绕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以务实、可及为导向,增加社区服务有效供给,补齐设施短板,创新运营模式,打造一批设施完善、安全健康、运营有序的社区嵌入式服务样板,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聚焦重点,功能优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和儿童游憩等9项功能,聚焦“一老一小”服务需求,优先和重点提供养老托育等急需紧缺服务,逐步补齐和拓展其他服务。

——系统谋划,试点引领。立足区域、街道、社区发展实际,在充分调研现状、摸清服务需求、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以区县(开发区)为单位整体谋划布局,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推进,优先盘活利用存量资源。积极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功能相对齐全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设施,实现居民在“家门口”“楼底下”享受就近就便服务。

——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宜建则建、宜改则改,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好存量资源,实现功能可拓展、空间可转换、标准能兼容。采取综合体优先和“插花”式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稳步推进非试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多元参与、公益普惠。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协同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整合链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多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探索构建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模式,坚持规模适度、经济适用、服务高效,落实降成本运营,突出准公益属性,确保设施便捷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

——安全可靠,群众满意。坚持底线思维,在建筑质量、设施配备、服务运营等各个阶段严格落实安全要求,打造称心安心放心的社区服务。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第一标尺,建则快、建则成、建则好,把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打造“小而美”的民生工程。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积极申报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国家试点城市,在全市遴选110个试点项目(3个街道,107个社区),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建设推进,分三年组织实施。

1.以社区为单元建设。

2024年,全面启动107个试点项目,初步形成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完成35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2025年,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32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运营模式,相关标准、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体系基本成形。

2026年,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完成40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和有效建设模式基础上,向全市各类社区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2.以街道为单元建设。

针对我市主城区个别街道体量较小的实际,探索以街道为单元统筹建设模式。遴选新城区解放门街道、碑林区南院门街道,按照“资源共享、就近就便”的原则,统一规划制定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遴选莲湖区北院门街道聚焦特殊群体服务需求,统筹规划以回民养老、托育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规划选址、方案设计,2025年完成项目建设,2026年投入运营。

2026年底前,全市110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投入运营。

(二)完成市级项目建设。在全市非试点社区中,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基础,着眼居民需求,再打造不少于90个市级项目,分三年组织实施。市级项目要对标国家试点社区标准,聚焦“一老一小”,重点补齐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4项标配功能,逐步补齐其他选配功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区县(开发区)要加紧推进、多干快干,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市级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市级将对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区县(开发区)在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三)持续推进补齐功能短板。从2027年到203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和有效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向全市各类社区稳妥有序推进,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区县(开发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4项标配功能覆盖率分别不低于90%、50%、90%、70%(计算占比时社区总数不含未回迁社区数量),其余5项功能全覆盖,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让居民生活更美好,幸福感更强。

三、规范运营

(一)培育运营主体。积极培育社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运营主体,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等领域培育一批服务优、重诚信、能带动的企业和服务品牌。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多元主体参与运营,提供普惠服务。

(二)创新运营模式。按照《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根据居民需求、市场供给和财政能力,科学选择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设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建、企业或社会组织主营”的原则,盘活空间场地资源,以免费或低价方式提供给服务运营主体,帮助其降低运营成本。探索连锁化、托管式运营社区嵌入式服务模式,构建“街道—社区—小区”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按照“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动形成价格普惠、服务优质的社区嵌入式服务新模式。探索采取“政府补、企业让、社区帮、个人付”方式,为居民提供普惠化、专业化服务,走出政策出红利、企业赚微利、群众得福利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三)强化运营监管。建立社区嵌入式服务运营评估及反馈机制,对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居民使用意愿和满意度评价,对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评价。探索建立“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根据群众满意度评价动态更新名单。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级指导、区县落实、街道和社区全程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市政府组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考核、奖补等政策制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成立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部门和街道、社区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二)完善项目推进和监管机制。市工作专班实施挂图作战,采取“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的方式,对区县(开发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推进和调度。区县(开发区)发改、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作用,在项目立项、建设、审批等环节优化简化程序,提供行业支持,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项目档案保管。

(三)加强协商参与机制。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协调社区内各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充分调动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的建设积极性,鼓励引导居民积极参与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制定,在建设施工、运营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做好配合,实现共同决策、协商共管、成果共享。街道、社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国家试点项目和市级项目名录,全程推进调度,落实动态管理,及时调出、调入和替换。对区县(开发区)推进速度快、质量优、标准高、口碑好的非试点项目,经评估后可纳入试点范围,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摸清底数现状。区县(开发区)要以街道为单位,结合人口分布结构,进一步组织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大调研,全面掌握9项设施建设现状和服务开展情况,梳理社区嵌入式服务短板弱项,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以解决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需求清单。区县(开发区)及街道要充分掌握社区用房、居住小区空地、老旧小区腾退用地、低效闲置用地用房等现状,深入挖掘、盘活资源,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已建成小区要对照规划许可内容和现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比对,未落实相关社区服务设施或挪作他用的要收回、置换和补建;各级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要摸清所属闲置土地、办公用房情况,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各自管理要求,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区县(开发区)伴随式规划团队或专业规划团队的作用,根据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适老化改造等工作,以在社区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充分体现贴近群众、公益普惠、功能多样、服务便捷等特点,系统谋划、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布局嵌入式服务设施。优先考虑布局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并纳入试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可考虑“插花”式分散布局功能相对单一的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配建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行政区和开发区共建区内,在新建小区交付前,开发区应向行政区移交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各级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将小区公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在选址布局时要做好安全评估工作。

(三)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各区县(开发区)要综合考虑建设现状、建设需求、建设条件和安全标准,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合理制定建设方案。按照功能可拓展、空间可转换、标准能兼容的要求,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好存量资源,宜建则建、宜改则改,综合采用新建、改建、扩建、补建多种方式,不搞“一刀切”,做到“一社区一策”。方案要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时限、管理运营等,优先保障设置婴幼儿托位、具有短期托养功能的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必要空间,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立项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原则上街道或社区作为项目立项实施主体,严把安全标准。要简化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备案手续。健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推广实施“一照多址”,为经营服务主体依法提供便利、规范的登记、许可和备案服务。

(五)稳妥推进设施建设。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要依照建筑工程相关标准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规定的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按照设计方案,统筹考虑噪音扰民、生态环保、施工安全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建立由区县(开发区)发改、资源规划、住建、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重点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筑整体质量、服务设施配备、安全保障要素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设施齐备、安全可靠。

(六)加强设施系统评估。各区县(开发区)要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准,建立社区嵌入式服务评估体系,定期对设施利用频率、提供服务质量和居民使用意愿及满意度进行评估。对使用频率不高的设施要按照可拓展、可转换、能兼容的要求进行调整优化,对居民使用意愿不强烈、满意度不高的服务项目采取调整服务项目或优化运营模式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级责任。各单位要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市级工作专班履行指导、考核、奖补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和项目调度,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任务落实。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班组长,亲自调度亲自推进,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街道和社区负责摸清底数现状,做好宣传发动、征集群众意愿、提出建设需求、参与建设方案设计、监督和管理服务运营主体、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积极申报试点城市,争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出台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行业规章制定运营奖励补助办法并抓好落实。

(三)完善政策支持。资源规划部门要适当放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低效闲置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允许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5年内不变更其原有土地用途。国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西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能。各区县(开发区)要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及物业收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通过社区公示栏、LED屏、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让社区群众了解知晓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引导居民支持建设、配合建设,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建设运营。加强对优质示范试点项目的宣传,形成带动效应,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2024年全市“八个新突破”抓落实方案》,市、区县(开发区)两级要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制定加减分考核细则,加强工作调度和排名,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判、及时会商、及时协调、及时化解。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予以减分。

附件:

1.西安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

2.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责任清单

3.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单(国家试点项目)

4.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单(市级项目)

附件下载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 (xa.gov.cn)

本文来源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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