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去年12月一审宣判后,今天有了新消息。
山西阳高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背后,涉及到了彩礼退还的种种细节,也让我们看到了在婚恋过程中,双方及婚介机构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彩礼等财产问题。
据了解,2023年1月30日,原告席某某与被告吴某某通过婚介机构相识,两人交往期间,席某某给吴某某送了枚钻戒。
2023年5月1日,双方订婚。订婚当天,席某某通过婚介服务部的工作人员,给了吴某某10万元的彩礼款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
2024年1月31日,吴某某把10万元的彩礼款和两枚戒指都退还给了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当天就通知了席某某的母亲郑某某,让她去取回这些财物。可郑某某却拒绝领取,还是坚持要提起诉讼。
经查,法院认为,席某某给吴某某的那10万元彩礼款和两枚戒指,都应该算是彩礼的一部分。
而且,吴某某在立案前就已经把这些彩礼退还给了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也通知了席某某的母亲去领取。
可席某某的母亲就是不愿意去领。法院在案件受理后,还特地再次告知了席某某的母亲,但她还是拒绝领取。
法院认为,席某某在吴某某已经退还了彩礼,并且通知他领取的情况下,还是坚持要通过诉讼来要求吴某某返还彩礼,这已经没有事实依据了。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另外,席某某还主张要求吴某某返还订婚宴的花费和其他日常消费支出,但吴某某对这些金额和花费有异议,法院也认为这些钱是双方日常交往中的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所以也不能支持席某某的请求。
这起案件,虽然看起来是简单的彩礼纠纷,但其实背后涉及到的问题很多。我们要明确,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但它并不代表一段感情的全部。
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应该理性看待彩礼问题,不要因为彩礼的多少而影响感情。其次,婚介机构在婚恋过程中,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双方对彩礼等财产问题有明确的了解和约定。
最后,来看看网友们对此事的反应。
“被抓进去坐了一年牢,然后说把彩礼给中介了 让不要闹 看来结婚率和出生率太高了,在男方坐了一年牢的情况下,女方居然啥事没有?敲诈勒索应该算吧?”
“男的太猴急了,女的也不对,不同意就别拿彩礼,有个小疑问,这女的会不会是婚”托?个人猜测,不喜勿喷!”
“看来以后不管什么时间 ,什么身份,都得立下字据,签字画押做公证,才能进行活动。”
“男方责任大,是正常的。就算结婚后,总要夫妻双方愿意才能做吧。但订婚了,拿了10w彩礼,还签字了加女方名字在户口本上,这是两人都没啥感情么,还是只奔着钱去的啊?”
“男人应该怎么保障自己?每次之前都得先拍个视频让女方说是自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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