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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污染环境罪案件在成武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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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近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声,成武法院环资庭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该案涉及的生态环境民事诉讼已另案处理),该案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系2023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全市首例启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冯刚是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分局的工作人员,经随机抽选成为该案的人民陪审员,合议庭成员组成后,冯刚积极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在庭审前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就案涉相关专业知识问题进行梳理并明确了庭审的重点。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以江苏某公司的名义,从别处购置一车“铝灰”共31.55吨。后刘某又私自将“铝灰”非法处置给被告人杜某,并约定每吨处置费150元。后杜某又联系到被告人王某进行非法处置,约定处置费每吨50元,另加介绍费216元,杜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王某1766元(含介绍费)。王某又非法处置给被告人李某、张某、史某,约定处置费每车1000元。经史某联系,2020年11月,被告人王某、史某、李某将“铝灰”以“水泥增强剂的名义”销售给山东成武某水泥厂,倾倒在厂院内。2020年12月,水泥厂对其进行实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多次联系要求运回,均遭拒。经鉴定案涉“铝灰”属于具有侵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经审查,六被告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历时3个小时,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及辩护意见。 结合案情,合议庭当庭向六被告人宣讲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六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并认罚,将以实际行动弥补对成武人民造成的伤害。

庭后,案件主审法官李秋香说:“在此类案件中,往往存在专业问题、案件鉴定报告和证据认定存在困难等问题,囿于法官在环境资源方面的专业知识难免欠缺,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坐诊把脉’不仅填补了法官专业知识方面的欠缺,更提升了庭审的专业化水平,使裁判更公正更专业。”

人民陪审员冯刚说:“作为一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与本起案件,深感责任重大。庭前,我全面认真审阅案涉卷宗材料,就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逐一梳理,特别是对案涉鉴定报告等专业证据等详尽记录、对比。参与整个庭审后,看到了审判机关在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加强环资审判工作,依法为成武高质量绿色发展,绘就了靓丽法治底色。”

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充分合议,听取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成武法院将以环资审判为突破点,进一步推进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领域案件的审理,不断提升法院审判的专业性、合理性及裁判的可接受性,为成武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来源:成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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