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3月24日20:30-3月25日02:00,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5起,其中查处酒醉驾35起、无证无牌79起.....
桂林市公安局于3月24日至次日凌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面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再排查、再整治。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按照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面专项清查整治行动部署,桂林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春季行动”,国省道、城区“百日行动”要求,聚力城区主干道、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等四大主战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一盔一带、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典型案例
1、2024年3月24日晚,在象山区上海路,象山交警大队执勤警力拦停一辆两轮摩托车,并要求驾驶员出具行驶证和驾驶证。但该名驾驶员在出具行驶证后一直佯装在车辆后箱翻找驾驶证,随后告知执勤警力其驾驶证忘记携带,也未带身份证。经查实,驾驶员李某并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1次无证驾驶被处交警查处的违法记录。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自己因工作较忙,觉得考摩托车驾驶证很麻烦,且认为自己驾驶的“九号(车辆品牌)”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没什么区别,遂一直没有去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民警依法对李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
2、2024年3月24日21时22分许,廖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桂H****9行驶至八里三路灵川大道接口到川东五路接口时,被灵川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
据统计,3月24日20:30-3月25日02:00,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5起,其中查处酒醉驾35起、无证无牌79起。
城区道路
国省道
高速公路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重拳打击各类违法交通行为,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内容来源:桂林交警
▍图片来源:见标注( 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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