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955年,谭友林被授予少将军衔。
却没想到有5位上将对此有意见,联名给总政写信,希望能授予谭友林中将军衔,甚至罗荣桓还向他承认错误。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谭友林又作出怎样的贡献?最终是否被授予中将军衔呢?
一、授衔“风波”
1955年,经过总政治部及军委的严格审查,终于确定了授衔名单。
对于少将的评定,先是由各总部、军区讨论提名,再由总政治部进行最后的审查和衡量,最后邀请各大单位首长进行统一讨论后,上报中央军委审查。
经过多次确认后,才会确定最终名单。
时任沈阳军区公安部司令员谭友林,被授予少将军衔。
可没想到对于这一结果,王震、萧克、李达、甘泗淇、贺炳炎5位上将,还有一些中将,都有些不认可。
他们联名给总政治部写信,要求授他中将军衔。
1953年,在给毛主席的报告中,彭德怀就称,
“军衔是确定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和职责,以便按照规定行事。军衔同时也是国家赋予军人的荣誉,可以鼓励军人的上进心。”
当时负责这项工作的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一接到联名信后,立刻重视起来,重新审核了谭友林的革命经历。
按照少将军衔评定标准,如果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入伍的干部,必须在1940年以前就担任团职,1946年以前任师职,1949年以前任正师职。
而谭友林在1930年参军入伍,符合入伍时间段,1940年时,谭友林出任八路军第四纵队6旅旅长,1949年时任解放军第39军副军长,完全满足少将条件。
很明显,谭友林的职务都比少将的要求还要高,虽然按照此时的职务,谭友林被评为少将并无不妥,而与谭友林一同入伍的干部,大都被评为了中将。
更重要的是,谭友林的资历和贡献,也足以被评为中将。